bulibi wrote:Mao難得看見有一篇...(恕刪) 其實,我才覺得您引用的是錯誤的悠游卡約定條款第九條 儲值餘額限制每張悠遊卡之儲值餘額不得超過新台幣壹萬元。悠遊卡之儲值餘額及押金均不計算利息。這代表,悠遊卡跟您約定,您放在悠遊卡裡面的錢,不會算利息給您然後,依據新聞上遠通的說法,儲值金是有放信託的唷
piyopiyo765 wrote:立委提案取消九折優惠...(恕刪) 贊同+1為何優惠由國庫來支付,利息由遠通收,應該優惠由遠通吸收才對,不然預繳錢給他做什麼呢?錢收了算自己的,優惠支出的算國家的,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事,當我們是笨蛋嗎?
"回數票各大收費站均有出售"該死的政府一直逼人民去接受財團的荼毒利委也只知道跟高公局唱雙簧如果幾個利委的腦袋只有這種智商那利委可以直接拔掉 政府給的薪水都拿去補貼過路費好了補助由政府出固然不對那葉小姐等一干人等 為何要坐視遠通佔山為王佔盡便宜那些幫利委講話的有沒有想到一群"有權力在手的人"居然是這樣做事的有權力就該做事 做不了事就是無能搞得跟小老百姓一樣 那要這些人幹啥難怪蘋果上寫有民眾說立委腦袋是在裝大便嗎
bulibi wrote:我覺得遠通的儲值金應該也要跟悠游卡一樣信託給第三方,而且不計息,至於拿國庫的錢補貼遠通那兩塊錢就免了,立委做的事情是對的。 悠遊卡預儲利息改信託的事情我是不清楚,抱歉,謝謝指正但是既然已有悠遊卡前車之鑑立委諸公們為何不提案比照辦理?而是要直接取消優惠?然後讓遠通繼續收利息?遠通服務費本來就該收,收多收少才合理在這不便評論優惠本來就是政府掏的腰包,跟遠通有啥關係?既然2元優惠要從給遠通的服務費裡面扣,高公局本來就該回付給遠通哪有遠通自給2元優惠給用路人的道理,遠通只是收服務費,又不是收過路費立委取消過路費優惠這樣做等於不但沒有了政府的優惠而且還要求消費者用路人自付遠通的服務費你確定立委這樣做是對的??
在台灣真的動不動,就說圖利廠商.難怪我們在韓國面前仍龜得很.廠商沒賺錢,怎麼活.非要讓它倒,你才爽嗎???重點我的優惠,你拿掉幹嘛.關你們這些吃飽閒閒等領錢的偉大立委.有何屁事!!免費20公里都可以圖利那些人了,我這優惠,給我吐回來!!!兄弟阿對你我才說實話 wrote:既然已經BOT了這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