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may0526 wrote:
腦殘從外觀是看不出來...(恕刪)
guest0985 wrote:
看了很多人的回應,我...(恕刪)
其實以上這兩位我想一併回應,因為現在精神疾病也不是那麼好裝出來的了
基本上現在的身心障礙手冊及身障證明都不太好申請
我自己是自閉症輕度患者本人,是直接在醫院申請的
因為現在這種裝瘋領證的人太多,所以規定變很嚴格
以前也許十幾二十年前可以用診所申請,但現在診所沒那麼好用
正式"確診"及申請身障證明等相關手續都必須由醫院來申請
精神相關疾病可不比肢障或聽障,外觀不見得能看出來
因此必須詳細鑑定才知道
但能申請身障證明者並不容易
你必須明顯與同年紀的人能力偏弱者才有辦法申請
例如你到五六歲還因為心智年齡而無法說話也沒辦法計算
或者其他專業的相關病徵同時出現才會"被懷疑"而進醫院診斷
P.S 一般家長會懷疑自己小孩是OO症時,必須有明顯症狀才"看得出來",但還是需要醫院整段才有效
精神相關的類別很多,可是不一定能拿到手冊(括弧內有寫),例如自閉症(典型自閉、亞斯伯格 在手冊上歸同一類,有社交功能及神經發展障礙,中重度者並不適合搭大眾交通工具)、ADHD(此種程度過輕,無法請領手冊)、智力障礙(太重者可請領,車禍腦傷也可能歸同一類)、慢性精神病、多種障礙(未確診前可能歸為此類)等,其中嚴重到能夠領手冊的通常已經無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類型,也許被一般人認為瘋子或不服管教的程度,也可能失去語言(並非失去聽覺,而是學不會說話)及計算能力等
也有可能像我小時候的例子一樣,超過四歲不會說話而被判決為自閉症者,而我小時候未成年所以可以申請由長輩領牌(直系親屬,老媽),原因是未成年需要陪同(愛心悠遊卡也不能刷停車位)
比較需要注意的地方是,目前申請身障停車證的規定比較嚴格,可能必須肢體障礙才能申請,我一旦考上汽車駕照後也可能無法申請了,所以未來規定怎樣改,對我也沒差了 ! 如果真需要我填寫保留福利的單據,我比較希望能維持愛心票的優惠票價,因為我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比率較高,也是藉此票價來讓我常出門來上學或參加社團活動(與人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