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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ETC「不小心」被罰了12000

其實…我也想裝…只不過,想到機器這麼大台
而且,我前檔已經有gps及測速器…再加一台obu…
不敢想像是什麼情形…
而且我平時兩部車交替使用…不能共用好像也蠻麻煩的
所以至今還是習慣每兩個月就到郵局買個回數票…反正…到路口買包煙都會經過郵局…
flycode wrote:
其實ETC本來就很好...(恕刪)


你又是聽誰說要定點安裝的???????
我就直接去拿回來自己裝........且不一定要安裝在車的中心
就算隔熱紙不好..紅外線也可穿透...沒有GPS訊號的隔熱紙也可以
不用原廠雙面膠也可以用!!!我現在就是用PDA的車架...
還不是用的好好的!!!!總比微波的要黏在玻璃上好吧....

有些事要自己親身知道在放消息吧......
不是聽強人我朋友說.....
每個人都有部時光機器....能回到過去的叫回憶....能前進未來的叫夢』
樓主真的是ETC的使用者嗎?
我看是拿登記其他車號的ETC來用吧,不然就算餘額不足也不會被罰款,因為我就曾趕時間去新竹,連2次沒扣款,隔一天去關西休息站補繳,也沒被罰款,去年3月使用至今也沒有扣不到款的問題.
只有ETC登記車號與使用車輛不符,而且為成功扣款才會被罰款,請把標題改了吧,有點貶ETC的意味.
cheyuan_chen wrote:
每過一陣子就會有人上來說ETC有啥問題,
還是別吵這個吧,
不辦的人就不要辦,
相對之下,我也希望辦的人越少越好,
這樣我走ETC永遠不會塞


ETC本身就是個違法行政的政策,要開通至少得等到重新招標完畢,我之所以不辦的原因是因為這是違法行政,法院的判決也非常明顯,明知違法行政的東西我們卻在助紂為虐!?用了不覺得自己變成共犯結構之一嗎?把道德跟法律完全甩一邊的態度,只為了自己方便這點我很難苟同

去年用信用卡點數換了一台
第一次上路,經過第一個收費站時,眼睛值盯著看.......
結果扣款沒成功.........
趕快請老婆打電話去詢問
對方請我們不用擔心,等一下在經過收費站看看,順便再檢查一次機器。
第二次經過一樣沒成功........
又再次撥打服務電話,對方請我們下個休息站進去找直營店找服務人員處理
途中總共經過四個收費站,都沒扣款
(電話服務人員已經告知不用擔心,就讓他扣款不成功,等等再補繳就好。)
這中間陸陸續續收到扣款沒成功的簡訊。
到了休息站,服務人員試了試機器,後來換了台新的OBU,並繳交了剛剛扣款沒成功的錢。
此後就沒有問題了。
rjchardljn wrote:
我可以選擇不裝遠通E...(恕刪)


正常人都可以.....那句可能引發筆戰,是不是呢?

這是言論自由的社會,但發言成這樣似乎不大像就事論事? 話出如風。是不是咱們鄉民們來討論一下這篇原始的標題呢?到底用ETC會不會造成 12000 的罰緩呢?

我剛剛又看了一下開版大 faberjan 開版以來將近10頁以來的討論。開版大到底關不關心這件事情呀?怎麼來引起論戰人就消失了?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幾件事個人回應一下

1. 樓主的悲劇其事是樓主應注意而未注意所造成的,用不用 ETC 根本不是重點,簡訊+信函通知都可以忽略,被罰只能自認倒楣.

2. 用不用 ETC ,純粹個人考量,用的著的裝來用,用不著的不想裝,但求彼此尊重,互相攻擊並無幫助.

3. ETC 當初政策制訂或許粗糙,甚至傳出弊案之說,我個人認為,有弊案就查,政府有錯就當糾正,ETC 原始立意是好的,但是這麼久了,讓政治的歸政治,回歸到民眾利益討論才是重點.

4. ETC 採用系統不論是紅外線 or 微波,穩定是第一要務,拆掉重建是你我納稅人要買單,各位願意嗎?

5. ETC 制度上其實也還有進步空間,扣款/儲值應更有彈性,並非盡善盡美,批評不得,大家認為呢?

我用 ETC,扣款也都順利,只有一次忘了拿出來放在手套箱就衝過收費站,事後一週補繳,一毛也沒多繳,至於主觀的 OBU 大小美醜與安裝位置,我沒太大意見,方便性比較重要。

最後我要說一點,很多事情,體驗過,再來批評,不要流於意識型態,大家彼此尊重,不管何種因素,選擇不裝的人,在收費站慢的 5-10 秒,這是個人的自我選擇,也不必去酸人家說 "最好其他人都不要裝" 云云之類,這只會引起對立罷了,都是用路人,損人家自己也沒好處不是嗎?
我是數位敗家子 !!
你好版主
我朋友剛好有類似你的狀況
但他申訴後
就免法

官方回覆的同意免法的原因是
遠通寄發通知函給你的時候
並不是以掛號寄發( 這一點你要先確定 )
所以能否在裁罰期限內讓你有補繳的機會(收到通知的這件事)
這就變的很重要

以此申訴
應該是沒問題的
給您參考
影格之內‧方框之外 http://album.blog.yam.com/weishi
我去年六月辦的ETC
已經用了100次...NTD 680 已退回

個人認為...固然招標有很大的瑕疵且紅外線系統不是最佳的選擇

不過,用了8個月了....沒有啥問題

尤其在泰山等超高流量收費站時...就會覺得

"一樣的錢"為何不早辦ETC阿...

在那排隊等3~40台...

我呢...一路暢行無阻的通過....

這就值得啦....

在那塞阿塞的耗油錢就可以COVER...省那20元的差額了

所以不論政府的施政有多失敗...要扯上綠營政黨...怎樣抵制這政策

我才不隨...藍綠政客...在那"拉豬屎"

說真的...常跑高速公路的網友們

拋開成見...為自己的光陰...爭取點時光吧!!!

PS: 我很質疑這篇文章的真實性,就算是被罰12000,也絕非是文章中簡短說的扣款失敗這麼單純
若是如此....不是在這"抱怨"....而是要POST上APPLE 日報才是

況且, 一堆人都沒遇過...聽都沒聽過...內有隱情吧...

所以不要以偏概全...造成許多人的偏見
Hans
gladiator wrote:
ETC本身就是個違法...(恕刪)


為了怕您繼續苟同,所以剛剛去交通部網站爬了一下。

由於去年高速公路局敗訴,上訴也失敗 (2006/8/3), 所以目前此案變成回到 ETC 二次審議階段 (就是 遠通與 宇通再戰一次.)

狀況一: 如果遠通得標,毫無疑問,現在的紅外線系統會繼續沿用....所以......
狀況二: 宇通得標,但是選擇繼續沿用現有的紅外線車輛偵測系統.... 所以.....
狀況三:宇通得標, 但是選擇微波系統,.......所有現在高速公路上的設施都會打掉重做..... 所以.....


宇通公司不是控告遠通公司,它是控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所以大哥您認為, 我們這些申裝遠通OBU的人, 是把道德跟法律放在一邊的人???????? 我真是豬頭呀.

你是這麼有正義感的人,你你你怎麼會去用一個犯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維運的高速公路..... 天呀, 你真高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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