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629655 wrote:
小弟在 日本, 法國,德國,義大利,奧地利 開車時, 它們高速公路隧道, 都可以超車
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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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在台灣面對的是不守法的台灣人及環境也不同人口密度也不同
請問你是台灣人嗎
為何對台灣一點都不了解呢
防禦駕駛方法就是要你再降低速度拉開和前車的車距
後車也會降速和你保持一樣的車距
他受不了會自己了斷,斷根求生
就是要守法,合不合法決定讓或不讓
...(恕刪)
"不能換車道" 就沒有超車道. 全世界有那一條高速公路沒有"超車道"?
有超車道才能" 快慢車分流"
全世界都是這樣
台灣人不守法, 所以高速公路就註定要快慢車擠在一起,沒有次序 ,這樣就符合國情,
環境不同? 日本東京都的人口密度不高嗎? 車輛密度不高嗎?
不守法是需要教育+執法去校正, 而不是因循茍且.
很抱歉, 必需說,您的防禦駕駛是錯的, 速度必須要跟上車流才是安全.
您的車速可以和前車相同, 只是安全距離拉開 , 還是要等速, 不是降速.
您一直慢下來,不是阻礙車流,就是被後車追撞.
所以要有超車道啊 !這樣, 後車自然會超車過去,不會一直跟在後面.
人家不守法插在您的安全距離內,雖然很氣,也只能再拉開距離, 而不是去競逐或擋道阻礙後車.
您怕超速罰單, 別人也怕, 如果發現,不只一輛車一直超過您,不要懷疑,那不是別人都超速,是您太慢了.
合不合法不是自已判定,也不可以此為由,阻擋後車"不要超速"
國外的規定很清楚,在何種狀況下, 誰有路權,誰沒路權, 都規定的很清楚
不會讓您還要考慮 "合不合法決定讓或不讓"
完全不會有這種疑慮
公路是大家走的, 本來就該"讓", 不能自行決定要讓或不讓
"讓"才能保平安
很難接受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很慢,然後說自己是守法所以開慢.
還阻擋別人,要和自己一樣慢.
所以高速公路要快,慢車分流,慢車可以自己慢慢開,沒問題, 但不能影響整個車流.
我們的官員大人,去國外考查交通, 可不可以不要讓當地使館人員開車, 您自己開看看, 就會知道, 為何人家可以安全,高速,並且有次序的行車.
這也就是一直說,高速公路要有超車道,要快慢分流, 要有行車規則.要有路權觀念.
還有, 很多人會一直龜在內線, 不敢換車道,是因為不會超車,
不能因為很多人不會超車,所以隧道內就禁止超車 .
不會超車,也抓不準,超車時的安全距離 , 這都是考照時要再加強或再教育的地方.
而不是倒過來, 廢除超車道, 大家都不要超車.
herblee wrote:
我們的官員大人,去國外考查交通, 可不可以不要讓當地使館人員開車, 您自己開看看, 就會知道, 為何人家可以安全,高速,並且有次序的行車.
其實並不那麼單純..
我有位認識的友人就是在僑委會任職
有一次在馬來西亞因為不熟悉當地規則而違規,結果被當地警察質問
後來他拿駐外大使相關的證件,警察看到證件二話不說就讓他放行了
我那朋友還是有在認真做事的..
至於其他官員嗎..我看半金八兩
把考察當度假是正常的事
但官員去國外考察並不是台灣人民質疑的主因
(那其實是拿人民的納稅錢去享受,這又是另外一回事)
真正的主因..還是要歸咎百姓自己行車的態度
畢竟不要說老一輩的沒讀過書而不懂行車規則
就算是讀到博士了,自己要怎樣耍狠都可以
以上
台灣百姓真正可憐的地方就是:萬事皆下囚,唯有讀書高.....
一些政客自己都已經讀到博士學位了,自己也就因此高傲起來了....

http://tw.autos.yahoo.com/auto_information_article2/url/d/a/120513/10/4tev.html
日前雪山隧道通車六年以來最嚴重火燒車事件,造成了2死31傷,不幸中的大幸是發生的時間在星期一,而不是在車輛壅塞的假日時段,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除了總統府第一時間由發言人對外公佈,馬總統指示行政院要求交通部必須全面檢討,重新檢視雪山隧道的安全設備與行車規範,務必以國人的安全為最優先考量之外。這兩天各家媒體、評論節目名嘴、立委們也都爭相批評,針對高公局之於雪山隧道各項軟、硬體設備大肆檢討一番。
而最重要的是,這次事件的起因【爆胎事故】,也是交通部相關單位一直無法提出具體改善措施的一道高牆。99年高公局在國道上的統計,因為爆胎引發的交通事故的發生次數,已經僅次於酒後駕車,造成的傷亡人數,更高居所有肇事原因的第一位!而我們的政府,還是僅能以宣導出門前檢查胎壓、胎紋這種根本沒有效果的方式!
看看歐、美國家,針對同一個課題,早就以立法強制新車配備無線胎壓監測系統(TPMS, Tire Pressure Monitoring System)來作為預防爆胎事故的具體措施!車輛安裝這種設備,才能在行駛中也可以時時刻刻掌握胎壓、胎溫資訊,在爆胎前輪胎內部壓力、溫度異常時,先警報提示來阻止駕駛人因不知輪胎異常,而繼續行駛至爆胎!
反觀我們的政府相關單位,好像根本都沒人知道這項資訊,美國、歐盟法案、對TPMS的規範、實施作法都具備且完整,以美國來說,從2007通過立法開始實施到現在,都已經超過5年以上了!若是我們可以重視這個問題,以新聞媒體來傳遞並督促政府跟進歐、美,讓我們的國人也可以免於爆胎所帶來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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