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 wrote:
簡單問個問題 - 中央車道均速110km, 你內線超車中開120km, 中央車多無安全車距可切回, 後車時速130km 閃你大燈示意要超車, 該如何是好?
打右方向燈,告訴後車 "我正在找空隙讓路,請稍安勿躁"
eden200.tw wrote:
所以H大針對問題:小型車是不是在某些條件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是或不是?
...(恕刪)
herblee wrote: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當然是
1.超車=>才有"超車道"路權能進入"內側車道"
進入後才有"速限多少"的問題
2.不堵塞=>不堵塞才有安全車距, 有55m車距才能最高速限行駛
這句話出自"但書", 但書不得"倒推解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這種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不能把文句倒過來!
但書只能限縮解釋!
把"但書"倒過來說, 則違反"但書"不得倒推解釋原則
herblee wrote:
2.不堵塞=>不堵塞才有安全車距, 有55m車距才能最高速限行駛
alfasaab wrote:
提高高速公路速限到130
這樣龜車就會發現要一直在內線開130蠻辛苦的
就會自動離開內線
...(恕刪)
Daniel Blue wrote:
其實內側車道會爭議不休很大一個原因
在於有些人一直堅持每台車輛表速與真實速度誤差不同
(但這就是取締寬限值的由來)
所以要求前車讓開
再提出一個很好笑的理由
是否超速是警方認定的
你管我超不超速
反正前車就是要讓
信不信
只要每公里一支測速照相加上ETC收費區計時抓超速與龜速
就不會有超車道該不該讓道的問題了
但有些人還是會說
限速110
乾脆每台車都裝限速器好了
或是我的車性能被封印了
乾脆台灣車輛限制100馬力以下好了
反正都有話說
至於為何內側車道會允許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理由很簡單
高速公路僅允許速限內超車
當前車以最高速限區間行駛
後車就沒有超車需求了
某君的超車路權相關言論
建議直接向司法機關告發高公局或相關執法機關
不依法行政就好了
說得再多
只是浪費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