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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為超速的人讓道? (新增高速公路局最新回覆)

KSLeo-Jen wrote:
不用這樣扭曲我曾經何...(恕刪)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管字第0990019210號
承辦人:宋嵩
電話:(02)29096141#2353
傳真:(02)22975645
電子信箱:sung1@freeway.gov.tw

主旨:詢問有關內側車道使用1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台端99年6月13日電子郵件敬悉。
二、 在速限100公里路段,用路人可以最高速限時速100公里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惟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本局仍宣導建議用路人不要長時間行駛在內側車道。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依據前述說明三,後方車輛既不得超速,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
五、 有關設置「內側車道超車專用」標誌路段,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六、 用路人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並無疑義,惟本局仍重申建議用路人在非尖峰不壅塞情形下,不要長時間佔用內側車道,以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之功能。

第六點,他一直以來都不敢碰啊...
管妹...是誰啊?
sam0936 wrote:
再次感謝大家的參與討...(恕刪)

樓主一直不肯提供確認其他車輛超速的方法,請後來者踴躍提供,不然我們一直都沒得到答案!!!

sam0936 wrote:
請見我結論第四點內車...(恕刪)

看過了!

喔!有稍稍碰一下啦!

但套句AL168說的~我不在意!

我只在意第5點提到的讓人誤解的字牌,哪一天拆除!!!

至於是建議不是規定喔?!
高公局看到了吧?知道修法的方向了吧?!
管妹...是誰啊?

sam0936 wrote:
這麼好的文,
身為樓主...(恕刪)


不用自我感覺良好 這只是廢文一篇
浪費網路資源 混淆視聽 徒增用路人困擾~


害人不淺阿~

KSLeo-Jen wrote:
不用自我感覺良好 ...(恕刪)

說真的,高公局對這種言論再這般不痛不癢不作為,就真的該撤掉!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說真的,高公局對這種言論再這般不痛不癢不作為,就真的該撤掉!...(恕刪)


可是高公局本來就不會理這種人阿~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無法用法律或規定明確規範的地方
就會把那些條例寫的很籠統~ 當有人要追根究底的時候

就會收到像高公局這樣打太極的回應~ 每一點單獨看似乎都合理
擺在一起看就會發現 還是有太多盲點 而且有些互相矛盾的點~

中線連續有車的情況? 連續多久?


就有天才會去過份解釋這些打太極的回應~ 就有人自我感覺良好~
你也奈何不了他~

我只能說~~~ 學著點~ 臉皮厚一點 歪理坳久一點 你就會"自認為你對了"~
KSLeo-Jen wrote:
每一點單獨看似乎都合理
擺在一起看就會發現 還是有太多盲點 而且有些互相矛盾的點~...(恕刪)

而且更好笑的,每個不年度的說明還不盡相同?他們當作在APP更新是不是?法令一樣,他們說的卻都不一樣?

莫名其妙!根本就是看輪到他們誰收文,就誰怎麼高興怎麼解釋!


“歪理坳久一點 你就會"自認為你對了"~”
這種讓人不齒的事我做不出來...
管妹...是誰啊?
2012-05-25 21:56 by sam0936
本篇主題
為內車道AKA超車道,前車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後車欲超車,前車是否可以合法以最高速保持內車道繼續行駛,
本文意在是傳播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以正視聽,
不要離題,離題就是歪樓,想要離題請另開主題,謝謝


先前有關安全的議題

您一直顧左右而言他覺得是歪樓

我只能說你是心虛不敢面對而已

前述違反交通法規的部分罰款可以解決

安全卻是人命相關的問題

虧你還敢說是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

能不感到慚愧嗎

你的辨證最多不過是證明以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內車道

即便是合法卻不等於恰當

我只問你一個問題

今天你出來散佈這種未經思考的言論(思考過就不用一直修改)

有人會因為相信你而在內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

我希望大家都是善良前車

我們卻不能否認社會上仍有葉少爺之流

當相信你的人遇到違規超速者因為理直氣壯不給讓

卻不幸遇到非理性的後車駕駛

這個結果你要負責嗎

你能負責嗎

到時我們可不可以說你是間接的兇手呢

最終你也不過是用鍵盤開車的車手

greatektw wrote:
2012-05-25...(恕刪)

他極其可笑!

高公局的建議並非法令的規定?

那建議說的是“不要”長時間佔用耶!
他卻當成是應該、可以???
他不照人家建議的“不要”去做,要以他自己的認知去做?

而且只有他可以這麼做??
因為以他的理論,想照他說的用最高速限去開在內車道,卻因為車速誤差比他快的時候,就會被他污衊抹黑成超速違規?那不就除非早點出門,開在他車子前面?不然大家都是違規?
他誰啊?這麼偉大?那誰要信他?

那像這樣造成暴力事件,他會慚愧?不!他會要你舉證是否是看他文章造成的,然後說~要討論暴力請另開主題!



這樣不斷在曲解來誤導閱聽人的文章,01管妹無所謂,高公局應該也沒關係...

沒關係,現在上新聞,大家要記得來幫忙置頂,讓更多人好好來“分享”他的“正確觀念”,也希望他不要落跑!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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