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esKao wrote:
那你說一下自己哪裡正常?照你的幹話邏輯
要不要順便把機車給管理一下,有停車位才能買?
不然這樣好了,違停就直接沒收車輛銷毀
看誰敢亂停
要不要順便學學大陸,把土地全收歸國有
您花的錢只能轉為使用權(等同向國家租的)
台灣地這麼小,哪輪的到你們這些死腦袋講幹話
土地還給國有算了,房子都不用炒
時間一到,您的小孩一樣要重租或續租
人人打回原形好不好,幹話連篇
都說你發廢文了,還耍嘴皮
你示範廢文辛苦了。

AriesKao wrote:
看~
這人怎這麼無聊啊…
都沒一篇有用的文章,只會幹話
人能活成這樣,這經歷…還真是不簡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