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斯 wrote:由於前幾天台北市自強...(恕刪) 政府官員要的是罰款,交通安全只是藉口,如果開罰有用那就一次罰50萬就好了,管理高速公路只會用閘道管制,開罰單,這幾招,如果只是這幾招,那要那麼多的官員幹什麼,
瓊斯 wrote:由於前幾天台北市自強...(恕刪) 呵就沒一人跳出來全面加強施工單位 安全規範 升級看過影片的,你有看到 內側車道 施工 明顯警示燈嗎 ?若今日駕駛在隧道口就知中段施工中,又有哪位會衝撞?且一衝撞就直接撞上 工程車 而不是保命用的 防衝撞安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