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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用排氣量大小 , 來終結汽車行駛的亂象嗎 ?

我比較想推的是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無限最高速,

看到後方比你還快就要讓開(讓開動作5秒內完成),

不讓開就開罰10萬元(可行車記錄器舉證)

由這篇文章得證
在01千萬別發反諷文章
因為統計下來
30個有29個人看不出來

忘了我是誰 wrote:
我呼籲交通部 , 改...(恕刪)
我也覺得該從駕照這部分下手
1.限制每年考取駕照名額

2.等同證照4年回訓.未回訓視同作廢

3.酒駕或肇事者必須重新考照

4.未領有駕照者開車刑責2年以上起跳.不得緩刑或易扣罰金
現在流行使用者付費, 付費者使用 !

想走內線簡單,
每年繳交100萬牌照稅就有使用內線特權, 發給金色車牌.
每年繳交10萬牌照稅就有使用中線特權, 發給銀色車牌.
每年繳交1萬牌照稅就使用外線, 發給綠色車牌.



違規跨線者後車可以合法閃燈按喇叭警告,不得異議.


還好我是第三十人在看旁邊的太公一發釣了二十九條魚,看來吃餌的魚持續增加中………神文
嗯嗯,應該要這麼做沒錯,請遵守高速公路的交通規則。

菸是用吃的 wrote:
還好我是第三十人在看...(恕刪)


+1 此乃01汽車版神文,本人到此朝聖。
我1600cc 的Lancer 都擠進200km/h 俱樂部了,你跟我說用排量來限龜車?

提高高速公路速限才對吧,至少拉到150km/h
かわいい
現在的趨勢都嘛小排氣量的車

何況2.0以上車款中古價都不好,已經是非主流了

誰還在跟你大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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