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錯了 wrote:
這位網友也寫得不錯cyycyy wrote:
一個人佔N個人的座位-->合理,
因為最後還是會有N+1個人使用座位。
一個人佔一個車位-->不合理,
因為最後要停的是車,不是人。
但是N+1人使用N+1個位子叫合理
而一台車子使用一個車位叫不合理
這樣的邏輯實在無法認同
我只針對樓主說cyycyy這樣的邏輯實在無法認同,
因為樓主你的邏輯思考能力不是很好,才看不出來cyycyy所指出的邏輯跟你以為他說的邏輯本質上不同,
如果你邏輯思考能力很強的話
你會知道這個cyycyy邏輯是要告訴你
如果你人去佔車位,之後請你這個人就從此佔在哪裡不要再動了,
因為最後使用的一定要是你這個人。
他用很清楚又簡單的邏輯很明顯的的告訴你舉的例子為何是不同邏輯,而這兩個情況的不同處在哪了。
如果任何人用人去佔位子,之後就是人站在那並且也要付費,
但最重要是人站在是沒得付費,就像一般機車去停汽車格一樣,
沒得付費,所以算是違規還是要被開罰單,拖吊走。
而cyycyy講的就是這個邏輯,用人佔車位是沒有用效用的。因為標的物是車,車才有權利佔位
用十台機車佔滿一個車位也沒用,還是算違規
用一台車佔機車格,但就算你能付10台機車的停車費也沒用還是算違規,而且也沒得付,
所以你最後用了數量來說這樣的邏輯實在無法認同,根本上你對cyycyy所說的邏輯你根本沒明白。
我只討論邏輯,這社會並不會按邏輯走,就像我爽就好的人,他做事是不會考慮合不合理。
還有真實的人類社會一定是依習慣在行事,否則大陸的憲法可是保權人民的自由。美國也監控各國的資訊,根本跟他說的人權相違背。
也就是為何我說我只討論邏輯部分,如果要講到實際人類的行為,那太複雜了,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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