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剛 wrote:有誰超車時還盯著時速...(恕刪) 那樣說真的邏輯有問題為什麼不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前車開80,那我開90或到100一樣可以超車成功啊,速限100對方開100,那我就開在110以內還是可以超啊,那如果對方車速和自己的差不多近110,你又想超車,一定會超速,若被拍到請鼻子摸一摸去繳紅單,如果是平面道路,就自行判斷,誰說超車一定要超速
說真的,以你的例子申訴成功的機會很小,因為超速太多了,超速60公里。以超車來申訴超速,是有機會成功的。但是這屬於警察的裁量權。沒有申訴成功,是剛好而已。有申訴成功那是警察大人貼心。超速就是超速,為了超車安全而超速是情有可原,超速60公里沒有安全可言,所以基本上看到超速六十公里,罰單是吃定了!
劉德剛 wrote:有誰超車時還盯著時速...(恕刪) 請問你車被裝炸彈, 車速過底會爆炸嗎請問你後座有殺手拿槍指著你要超車嗎請問你座著一個生命危殆的傷者在嗎如果都不是請問如果要+20才能安全超車是不是對方並非太慢而閣下堅決要超車只有兩個可能1. 閣下不介意超速, 那為何又要上來取暖2. 閣下判斷力有重大缺憾, 建議你重考駕照
archos wrote:你時速多少~60公里 ~速限多少 40公里 他是時速一百吧,超速60公里不是嗎不然就是時速打成超速。appchen3618 wrote:在五月時收到4月份跑蘇花時在152.5公里處被流動是照相機拍到超速60公里(恕刪) 樓主,我只能跟您說,繳罰鍰吧。雖然在路上我常遇到速度較慢的駕駛員很想超車,但我會盡量告訴自己把握原則。會超速的情況要少超、不能超車的地方不要超、不安全的地方就別超。還有,有測速的地方更不能超。雖然虛黃線在安全情況下可供超車,但那叫車道分隔線不叫超車線。當然,或許法規之下有不完善與漏洞之處,但如果在完善修法之前知道是陷阱還是跳進去了,這樣要幫也很難幫的了你。下次要超車就盡量小心一點吧,確定可以負擔風險後再超,超車之餘也請小心自身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