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4931 wrote:看來大大很少開高速公...(恕刪) 我算不常跑高速公路但一個月至少一趟來回約400公里的路程很抱歉我開車習慣會鑽但是我鑽的理油是我前面車輛比我慢(表速118 GPS110)我跑中二高但是如果距離前車很長了我就不太變車道測速雷達我也有裝但我討厭的是我表速都118了我能不踩煞車放油門讓他滑過測速照像區偏偏一堆人看到固定測速雷達原本時速都比我慢了還要踩煞車車一多的時候每台幾乎都會踩這的確是另類的測速雷達
如果我開內線 結果被中線的超車. 我會覺得很丟臉. 感覺自己沒那個能力.卻又死賴著內線不讓. 感覺不配 上高速公路. 應該要在 一般道路磨練 磨練. 等有自信點, 在上高速公路. 免得被別人瞧不起. 這樣才不會影響別的用路人.
補充一下法律這東西只是個大概絕對沒有完美的真正的社會是需要大家互相體諒於禮讓而不是像你這樣著墨於硬梆梆的法條之下簡單講~哪天3線都被龜車檔住你又出急事就不要那人情事故出來講因為你愛講法律我不超速~没低於60就是檔死你~管你家怎樣超速一定是不對的但多點禮讓~台灣會變更好~謝謝
chousport wrote:大家以最大上限來開的...(恕刪) 那看來要再加個自動離開並排狀態的規定了如果只是為了避開並排而加一點速那一定是ok的摟重點是只要你是限速極限後車又抓了安全距離就不可能有超車需求了(除非是急事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