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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扯鈴還扯!交通員警居然不知道啥是「後霧燈」?!


違規就違規,有什麼好護航?被po出來自己就該檢討,
強烈懷疑這些護航者都是不知道霧燈使用方式
或亂開霧燈影響其他人行車安全又沒公德心的人!!
這種行為跟擋住救護車載出來用藉口說有精神病的人有甚麼兩樣?

被檢舉又怎樣?不要違規就好啊,怎麼這麼多藉口,難怪社會這麼亂~


藍色機械人 wrote:
昨天又被我遇到這種開...(恕刪)


遇到這種的我就直接遠燈伺候
路上白目很多.....
沒時間看完整個討論串,簡單的回應幾個問題
1. 這麼愛管不會去當警察阿
A. 正如很多人說到,警察很忙,可能有些事情顧不到,
所以有正義魔人幫忙找問題,這是好事,至於警察自己不知道後霧燈,
可以算瀆職了,這也是他們業務範圍的事,本就該清楚。

2. 管這麼多是住海邊?
A. 這些開霧燈的違規駕駛確實造成其他用路人的不便,
糾舉是幫助改善用路環境,不覺得是多事。

3. 不會開遠燈照回去?
A. 以暴制暴本來就不是正當的法律程序,
況且你開遠燈也會妨礙其他無辜用路人,
提出檢舉申報才是正確的做法。

4. 原來不是雨天跟起霧就不能開前霧燈?
A. 本來就不能開,一堆人在開還自以為正確,
社會亂象的起源也自於此。

最後,Wish的後霧燈真的太閃,路上也太多Wish駕駛開後霧燈,
其他的RAV4、CRV、Fortis、Focus、Swift、Golf也不在少數,
強調的是,亂開霧燈真的會影響到其他人,請依照法規使用燈具,
請勿以暴制暴,有人做功德檢舉是好事。
pc0501 wrote:
違規就違規,有什麼好...(恕刪)

沒錯...
但每天晚上,下班回家的高速公路上,
一週五天總是會看到3~4次,
沒辦法啦,能閃就閃或是超越...

搞不懂,基本的行車規矩都不清楚!!
或是誤開!? 那連車上的操作都不懂,更扯~

kevin3321 wrote:
交通安全龜則只有寫:霧燈
並沒有擴大解釋到車後方燈具"後霧燈"~
所以法令還未完備.未更新修正
這樣你要警察拿什麼法條去開單阿??


老實說,他要開單,就算引用他自己說受訓上課學到的東西
還是可以開

拒簽?我還沒有guts,申復!? 聽聽就好
我從公司停車道(T字路頂邊磁磚道,無斑馬線,一輛車寬度)出來右轉,他說我沒看對面馬路的紅綠燈(對面?!根本是斜角了)


樓主 我本身也是開T牌的車子 這個不是後霧燈喔!這個是原廠的後反光鏡改成LED燈的 你搞錯了喔~而且基本上 我被開過前霧燈的罰單 我覺得很莫名奇妙~因為前提是我開燈影響到用路人 但大中午的 開個前霧燈根本看不到 還是檢舉達人檢舉!!我真的很痛恨檢舉達人 不去作正常的工作 在那邊抓人?!!開單應該要交給警察阿!

後霧燈,歐系車採用獨立按鈕開關居多,日系大多與大燈開關在一起,容易造成駕駛開大燈一起將霧燈開啟
回歸主體:警員應該是裝傻吧!!隨便打發你,少一事省一事

藍色機械人 wrote:
昨天又被我遇到這種開...(恕刪)

唉~最近超多人開後霧燈再開車的!
也不多說哪些車了!
有時候會閃一下遠燈提醒一下!
沒反應就只好趕快超車或變換車道!
台灣警察是要在加強教育一下!
本職學能太差!
晴天開霧燈就是違規
在那邊東扯西扯的為自己的無知、盲目找藉口,到底是有甚麼意義?

(無知:不知道啥叫霧燈、不知道晴天開霧燈是違規)
(盲目:知道霧燈不能開還開、看別人開就跟著開)


我就是無聊有時間,違規的傢伙就儘管開霧燈

哪天換你接到罰單,就請你上媒體爆料,讓我看看你醜惡的嘴臉






副本收受者:國道公路警察局
傳送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1月11日
主旨:復 台端「檢舉-69XX-YP違規改裝…」電子郵件
發文字號:公警一交字第1000173009號

一、 依據國道公路警察局100年10月6日局收字第1000075909號影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00年10月5日北市警交字第10032012100號函影轉 台端100年9月30日電子郵件辦理。
二、 本案經檢視採證影片已針對69XX-YP號車相關違規行為依規定辦理。本隊將針對該類擅改頭燈外之燈光或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致影響行車安全之違規行為,持續要求所屬運用各種適合之勤務方式,並利用科學儀器蒐證加強取締。
三、 台端關心路政檢舉違規,特致謝忱。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敬啟

後霧燈有一個不錯的功能 就是碰到那種跟你車屁股後面又打遠光燈的白目駕駛 我就給它開下去
反正我的後視鏡防炫光 看你要白目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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