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別氣了,你看過台北市的超商沒?門口有可能讓你有停車位嗎?(不是紅線就是黃線,網友不要上來砲我哪裡有很多空停車格),我是上台北出差被開了張停車單,心想要回高雄了,途經7-11立即繳費當好公民,我不可能一個超商一個超商找停車位,正常人的心態都是:看到超商就停車(不過我那天是並排,不是停紅黃線,因為真的車格都停滿了)繳完費,連買東西都沒有,就被"認真"的警察秒殺了,夾一張黃單,我還天真的以為是規勸單.如果,我是說如果,交警或是交通組的員警都改派給他們刑事任務,依他們的辦事效率,真的會宇宙超級無敵棒
世界宇宙無敵的大蚯蚓 wrote:屏東縣潮州鎮...說實在蠻有鄉土味的...被開這種單子...我真的很無言...真的很難讓人不聯想....."警察又出來搶錢了"(恕刪) 樓主這種觀念我也覺得很無言.............
我只看到有些人真的是......唉去申訴吧 如果你想上法院討罵的話一個上過交通庭的人 在法官面前你只是討罵挨違規就違規還想拖一堆人下水 今天死一個人就不是幾百塊可以解決的還有警察會開逕舉都是有人檢舉.....各行各業都有它的責任在請多考慮他人的路權 及自身反省(我想這點對你很難)
在這裡被炮還不認為自己有錯的話請一定要投媒體讓社會好好來給一個"公道"到底是有沒違法?該不該罰?如果不知道怎麼投訴媒體...沒關係...只要留下聯絡資料...相信本樓很有上新聞的潛力會有記者有興趣的唉...去申訴免罰只是浪費國家資源用路人常常存有許多不正確觀念卻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