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168 wrote:既然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就算有後車在, 如何構成堵塞. -> 高公局也是這樣的說明(恕刪) 他有說最高限速以誰的為標準嗎? 前車表速?後車表速?超速有測速槍,那最高限速呢?
AL168 wrote: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句點前面是主要條文:明確定義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是絕對路權,路權是唯一的(你又學到了)後面叫但書,如果等同前面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他可以用分號,知道了吧(你又學到了)ps:制定法律,句號,分號,頓號都不能亂用,知道嗎?
CCL wrote:請問你遇上那輛開14...(恕刪) takayamah wrote:他有說最高限速以誰的...(恕刪) 我容忍超速但我更允許 "依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所以你說的...對我不構成任何問題如果你們兩個對實際情況有不滿意去舉發吧
大豬小豬肉一盤 wrote:請問一下最高速線行駛...(恕刪) 這種問題為何可以一再出現就是以你自己的車速啊~首先問你你怎麼知道前方的車速?怎麼知道前車是以龜速行駛?國道測速器?人工測量?都不是吧?還不是以自己車上表速(或GPS)為判斷?所以如果前車都讓你開到110了你還要說人家是龜車還想超速超車這樣說的過去嗎?反之你開不到110要叫他滾開當然沒問題
metta-sati wrote:有規定一定要 參與法條的討論??要超車可以阿~~ 但也不能 [不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你就是來歪樓的阿沒有人在倡導不保持安全距離你跑到教堂大喊信奉上帝 佛光山大喊篤信佛教 有任何意義嗎你提到種種的危險駕駛只會讓我覺得你試圖把合法超車與危險駕駛兩件風馬牛不相干的事情畫上等號奇怪耶你
AL168 wrote:"依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合法的這個很簡單的道理, 有那麼難懂?...(恕刪) 沒人說你違法但是超完車就回中線的鐵則還是不變你們到底是要跳針到什麼時候沒有違法又如何 你該回去就是回去 跟後車有沒有超速完全是兩回事你跟樓主不要再混淆視聽了好不好
sam0936 wrote:我一定知錯能改,不會硬凹,或是拒絕承認我的觀念錯誤,最後,希望大家多多傳播內車道正確駕駛觀念,以正視聽,謝謝...(恕刪) 那你為什麼不強調超完車就回中線的事情只要你超完車就回中線 那後車有沒有超速跟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你真的要知錯能改 就先弄清楚這個最簡單的邏輯問題真的想要以正視聽你就趕快把這討戰的房名給改掉然後 講來講去只有一個重點 就是超完車就給我回中線就這麼簡單 不用講其他一大堆有的沒的你超完車就回中線 哪裡還會有該不該讓的問題你腦袋可以清楚一點嗎 不要再混淆視聽了好不好拜託~
KSLeo-Jen wrote:沒人說你違法但是...(恕刪) 既然你都贊成那種情況沒有違法那何來的混淆視聽呢?還是重申 "依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是合法的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三款講得很清楚了.如果你覺得對方速度不夠快未達最高速限, 那就去舉發在這裡講...沒有意義的PS. 怎麼有人討論說超完車可不可以回中線? 蠻蠢的問題, 答案是當然可以. 但我不關心這個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