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修雷爾 wrote:
回文板大
我定速120跑內側 遇到後方 狂按我喇叭 又閃我遠光燈
我依舊120在跑 最後她中線 沒車 超車之後 到我前面硬切車
最後用他左後撞我又前葉子板 當下他跑了 我追了 要它路邊停車
最後 報警 國道警察來 對方說 我占用內車道
我跟警方說 我已經以最高速120定速在跑 為何要禮讓他
再者對方在我後方狂按喇叭狂閃遠光燈
再來他中線沒車之後 超過我硬切近來撞我
最後 國道警察跟對方說 我已經最高速度跑內側 無占用內車道 為何要禮讓你 (國道警察說 我120跑內側 對方你還要超他車已經超速)
而你(對方)卻在他後面狂按喇叭 狂閃遠光燈 再來中線超車硬切內線撞他(此時中線沒車 我後方有車 他硬切 想讓我急煞 出車禍吧!! 可惜沒成功 >< )
你已經構成 逼車 危險駕駛 最後對方知道 他錯了 願意跟我談和解 賠償我車子的損失
雖然我覺得看起來有點像在寫小說
不過很可悲的,這就是台灣高速公路現況,而像這位版友的行徑也是塞車的主因
很多人說能看到一公里莫非是千里眼,這些人真的有開過車嗎

一個微左/右彎就能看得很遠了,一眼望去的確大部分塞車主因都是因為前面有個路隊長,跟外線慢車聯手擋住所有車道
所以高速公路塞車真的不用一直想要拓寬還是新建什麼的
先把法規修好,然後把沒資格拿駕照的三寶剔除掉,最後把考照過程修改更嚴格
國民素質提升一下,禮讓後方快車,這樣即使以現有道路建設都能一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