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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失敗!我輸給了國道高速公路局的承辦人啊


小劉 €〜 wrote:
如果是見家人最後一...(恕刪)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那位跟著家人一起去好了!

如果因為這樣發生車禍而害死人算誰的!?
被害人活該? 還是小小超車一下 不會怎樣?
如果每人都這樣想,那喝酒駕車不就是無罪?
怎們規定就怎們做,違規就是違規,就算那人全家都死光了!還是違規!
正常啦~

根據現行法令,檢舉人需要提供真實身分,個人覺得很不合理
沒辦法確認個人資料與安全是否受到保障

但我認為違法已經是事實,就應受理辦理,就像殺人是公訴,交通違規也應該是公訴

如果提供部分罰金做為檢舉獎金,提供真實身分何樂而不為??

選舉快到了,建議修法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二、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及違規事實內容。
三、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第二十三條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一、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三個月。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
二、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
三、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不在此限。



建議使用 Boilsoft Video Splitter 這軟體做剪接,小而美
這樣也在檢舉,花那麽多錢養人要處理這種事。
才開個路肩和穿越槽化線...就有人罵敗類...有那麼嚴重嗎?

難道人都不可以違規

這種違規車禍發生率比起...煞車太爛又要跟車跟很緊,或車子本身沒有防滑...實在低太多了

樓主也沒有被逼車...人家爽就好了

很多龜車開內線,定速110...後面有台開130要過...開110被閃燈,開110就罵是在閃山小...

這種龜車又不知道自己龜到不行...可以檢舉多一點嗎?
上蘋果新聞了

大概車主也會看到了

你會害車主心驚膽跳到底會不會收到罰單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現在在國道高速公路不打方向燈超車的車變少了!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一張光碟也不用五塊錢
用掛號總共也不會超過30元
你都這麼熱心檢舉了
花點小錢跑個郵局就好啦

勤快一點這個社會才會更美好
應該要直接上傳他們的網站才對喔!!
但通常檔案有問題他們會跟你聯繫才對~~
先前我也檢舉過不少次,不過幾乎都是闖紅燈(尤其是從逆向車道超車闖紅燈附帶轉彎的)
那些忘記打方向燈就換車道、龜車、蛇行的說真的要剪影片上傳,我也懶得處理。

惟獨闖紅燈實在很要不得,我是不知道這些駕駛有什麼急事嚴重到必須逆向闖紅燈趕路,
不過這種行為有很大機會撞死人,我寧可在這個人還沒撞死人之前送他幾張罰單,
也不願意等撞死了再來提供行車紀錄器給警察。

題外話,我用的是NT96650晶片的行車紀錄器,檔案錄起來是乍看之下容量很大的MOV檔
不過用freemaker轉成h.264的mp4檔,不但檔案小而且清晰度不減
影片截取時頭尾多留一段,讓事發過程更清楚,這比截圖更有證據力。目前我沒遇到被退件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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