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台灣法律沒有正當防衛好嗎?你只要有回那麼一下,抱歉,究責從55趴開始算,台灣法律才不管你正當防衛~~~你必須從頭到尾挨打(但你要賭一下如果不幸陣亡就不用玩了)而且同時間還要剛好有人錄下來,警察才會開始受理,而且頂多是打去你指稱的那個人他家,問他,他只要說沒有不知道,你就玩不下去了~懂嗎?逃!盡可能的逃,這是唯一方法。
建議加強車上裝備:一.主動式安全配備:1.彩色影印一張立法院通行證放在駕駛座前檔玻璃那裡,對方來就會喵到2.給他一張顏清標或是他兒子服務處助理的名片,下車直接拿給給對方,有空可以到服務處喝茶3.一顆冷靜的大腦二.被動式安全配備:1.有手機,有訊號,有電,能打110,或是1192.車用乾粉滅火器--安全合法又有用3.優良的開車技術以及知道開往最近警察局的路
harry689 wrote:我開小黃 14 年...(恕刪) 閣下修養令人尊敬,讓我想到以前看過的故事。大約是 1970年代吧,當時的拳王碰上交通事故,對方沒有認出他來,不斷恐嚇他想打架,拳王只是很有禮貌得賠不是,處理完事故。事後有人問拳王說,為什麼不一拳打倒他算了,拳王說,如果有人挑向XXX (當時的歌王),XXX會向他高歌一曲嗎?祝大家都平安行車回家 :)
看了這麼多回文我真的覺得很好笑,撞???看看新聞看看網路逼車影片真的敢撞得有幾個?有沒有1%,感覺很像全台灣敢撞的都在這版上別鬧了,摸摸鼻子打119吧心臟大顆的就撞下去順便下來扁一頓以台灣法律你不會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