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假如發生行車糾紛,對方從車上拿出武器朝你的車而來,你會怎麼做??

拜託~台灣法律沒有正當防衛好嗎?你只要有回那麼一下,抱歉,究責從55趴開始算,台灣法律才不管你正當防衛~~~你必須從頭到尾挨打(但你要賭一下如果不幸陣亡就不用玩了)而且同時間還要剛好有人錄下來,警察才會開始受理,而且頂多是打去你指稱的那個人他家,問他,他只要說沒有不知道,你就玩不下去了~懂嗎?

逃!盡可能的逃,這是唯一方法。

david1903 wrote:
拿棍棒跟電擊棒

你撞他

他頂多是恐嚇罪

你卻是殺人未遂!!


錯了,這叫過失傷害或是過失致死,比殺人罪輕多了,不過成立的話還是要關啦!

harry689 wrote:
我開小黃 14 年...(恕刪)


閣下良言
在下受教了
真的非常有智慧

deanany wrote:
假如對方從車上拿出...(恕刪)


在鬼島,首先你需要兩把槍,
先轟掉與你發生糾紛的惡徒,
另一把再轟掉判你有罪的恐龍法官!
建議加強車上裝備:
一.主動式安全配備:
1.彩色影印一張立法院通行證放在駕駛座前檔玻璃那裡,對方來就會喵到
2.給他一張顏清標或是他兒子服務處助理的名片,下車直接拿給給對方,有空可以到服務處喝茶
3.一顆冷靜的大腦

二.被動式安全配備:
1.有手機,有訊號,有電,能打110,或是119
2.車用乾粉滅火器--安全合法又有用
3.優良的開車技術以及知道開往最近警察局的路
閒閒沒事的時候

就去掛精神科, 拿拿藥 , 定時回診

養養精神病的病歷 , 能拿到醫生證明更好




某日 , 當有人逼車擋在你前面 , 然後拿著武器下車的時候



請自由發揮

harry689 wrote:
我開小黃 14 年...(恕刪)

推!推!推!

對錯並不重要 , 直接跟對方道歉 , 繼續工作為家庭

harry689 wrote:
我開小黃 14 年...(恕刪)


閣下修養令人尊敬,讓我想到以前看過的故事。

大約是 1970年代吧,當時的拳王碰上交通事故,對方沒有認出他來,不斷恐嚇他想打架,拳王只是很有禮貌得賠不是,處理完事故。

事後有人問拳王說,為什麼不一拳打倒他算了,拳王說,如果有人挑向XXX (當時的歌王),XXX會向他高歌一曲嗎?

祝大家都平安行車回家 :)
看了這麼多回文我真的覺得很好笑,撞???

看看新聞看看網路逼車影片真的敢撞得有幾個?

有沒有1%,感覺很像全台灣敢撞的都在這版上

別鬧了,摸摸鼻子打119吧

心臟大顆的就撞下去順便下來扁一頓

以台灣法律你不會死刑的
萬一對方太弱 你自衛而打傷或撞傷他

你還會被對方告傷害



  • 2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