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ton18 wrote:簡單的說....超速...(恕刪) 內餡就是超車道,超完車就回中外餡不懂為什麼要一直開在內餡佔用其他人超車的權益?遵守中華民國國道速限卻不遵守車道使用規則觀念真的要再加強囉有時候外餡都還比內餡好開,不信你試試
neko_shi wrote:你這樣敎是想害誰啊....(恕刪) 樓主原本開120km 還被閃大燈~讓他過 我再到他後面追上他閃大燈? 有問題?這樣不是原本要超車的人超車後降為120km就不是龜速車? 擋在你前面?我就說了~交通部不敢明確指明~只要內側擋到後面的人就可以依法舉發沒人會乖乖讓位~我還不知道你有無上過國道=___=
kaoding2007 wrote: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後照鏡看到後方少說三百匹馬力,蛇行一路鑽上來,說實在我是會有點害怕他會從屁股撞上來如果可以就閃燈換到慢車道讓給他過吧而且搞不好他真的有急事,小孩快生出來了,或者sh*t快噴出來都有可能大家互相互相,內線200km/hr總比內線歸在那裡好太多以上為個人愚見
這些垃圾龜車~只要能證明...不是快樂表....時速分秒不差都維持在110....那麼...就不用移駕外線車道要不然~~~ 快滾吧.. 垃圾龜車!!每台龜車都說他有開110.....我也可以開時速30...說我開300....... 你奈我何??人蠢不打緊~~~ 人要懂得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