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ny159753 wrote:
家中親人發生車禍,對...(恕刪)
這是保險公司對肇事者教的,
連政府官員教育部老師對學生發生重大疏失,做法也是一樣,你要一般人遵從古禮..別鬧了.
Devilpo2010 wrote:在一般車禍無致死或殘疾還有重
大傷害的情況下一般的車禍都只是民事.
嚴格來說要提出刑事過失傷害是要指蓄意傷害, 譬如闖紅
燈、危險駕駛、或酒駕等等類似情況所發生的車禍才可能
或可以提出..
所以就算有"超級"保險的情況下有觸碰到刑事也是沒有用
的. 因為一般來說保險只是保任何跟錢可以扯上關係的.
如果對方不和解那就是保險公司最喜歡看到的, 因為通常法
官都會判的比和解的金額還低的賠償.
至於前科.....抱歉我沒有過所以我真的不懂了.....(恕刪)
Devilpo2010 wrote:哈,我就知道有人會提出這個矛盾問題
發生車禍時如果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而被害人身體或
生命又受侵害時也就是說因故意或過失撞傷人
或撞死人的情形才會有刑事犯罪問題,要不然如果行為
人根本沒有故意過失或者雖然有過失但只是
單純車輛毀損沒有人傷亡時,頂多隻有民事損害賠償責
任或行政責任而已,那麼和刑事犯罪就扯不上邊了。
所以雖然都有過失這兩個字,但意義不一樣。..(恕刪)
Devilpo2010 wrote:
蠻好的阿,簡短扼要。這裡是01耶請你來慢慢解釋什麼叫
故意和非故意過失?你要慢慢寫我是很樂意看你浪費時間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