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man99 wrote:我在高速公路狠狠的超過一堆80KM/L的LEXUS跟BENZ了.....(恕刪) 是指有一土啦庫一公升可以跑80公里的LEXUS和BENZ嗎??開玩笑啦...是KPH...我懂的...
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直接規定 3000 cc 以下的不準上高速公路應該會更好喔!更能快速達到終結終結汽車行駛的亂象,不然讓 3000 cc 以上的車主可以購買自動武器,直接消除障礙也是不錯的選擇。啊!乾脆以後駕照再分兩種:一種是普通路面的龜牌駕照,另一種是可以上高速公路的高級三千駕照,這樣似乎也是個好主意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