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121754868 wrote:
請想問各位板上的大大...(恕刪)
看看美國是怎麼取締占用超車道的傢伙

ettvyang65 wrote:
.看看美國是怎麼取締占用超車道的傢伙.(恕刪)
herblee wrote:
.正在超車的前車, 已經取得路權 , 後車必須等待其完成超車, 路權消失時, 才能主張其超車道路權
但是,前車若已超越完成,無車可超, 路權就屬於後車, 前車無路權,就要讓出超車道.........(恕刪)

YOGI wrote:
依據此標準,假設右側車道一台時速70烏龜車,造成連續三台都是以70行駛
如果這時我就算是以只有80在連續超這三台烏龜車
你想以110超車,很抱歉,你也要等我超完這三輛烏龜車! 沒有理由教我讓你!...(恕刪)
herblee wrote:
內車道不能是 80 (110-60km) , 而是"最高速" 100或110km
如果是在中線車道超越, 那 80km 就沒問題
如果內車道是堵塞行車之狀況,車流屬於 S-metastable 車流 或 J車流, 那也可以80km...(恕刪)
YOGI wrote:
台灣法規有沒有規定:內側車道一定要用最高速(限)超車?
國外有類似規定嗎?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