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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搭過手扶梯就知道__內側車道是讓給要超車的...


BIGHANCE wrote:
以最高限速110KM來說 我敢說很多人的錶速絕對是不準的

有的人會說"我看我的車就110KM了 我開內線 為何一堆人還要閃我燈?"

因為錶速110KM不代表實際實際速度就是110KM 大多都是105KM上下而以...(恕刪)



這個之前已經討論過很多次, 如果有人要你讓道你就是讓,
如果前方車輛低於速限, 你也可以要求他讓.

不過一切的前提就是, 你要人家讓, 請看看自己有沒有超速.
如果已經超速, 那你也沒資格要人家讓.

現在很多人要求別人讓, 拿的理由只是前車比我慢, 倒是對
超速這件事無視, 不然就說, 那是警察管的事.


BIGHANCE wrote:
以最高限速110KM...(恕刪)


我看大多數人都會開限速+10.
也就是限速100的路段開110.
實際速度在105左右.
還是高於速限啊.


dargg wrote:
限行法規還規定紅燈停...(恕刪)


毫無建設性觀點,完全兩碼子事
闖紅燈絕對不是"安全"範圍,你怎知會不會突然有車衝出來
一般道路超速也對不是"安全"範圍,開太快如果路邊或小巷子衝出來車來怎麼反應
我是針對高速公路行車情況討論,且是針對車流量少時以最高速限佔用內側車道車主
超車車道我認為是要還原本意供超車使用,即便以最高速限行駛但並沒有超車之實
那何不切換到中間車道讓有急事的人方便,超速的人也自然要承擔違規拍照風險
不趕時間當然就開在中外側車道就好,守法是一定要的,但不要用合乎法規就堅持霸占內側超車道
不超車就不要佔內側車道,也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台灣高速公路車太多 加上台灣高速公路大多都是三線道
你要讓內側車道保持淨空 讓給超車的車輛 實際可運用的車道只有兩條而以
外線車道還要給大客車或卡車
絕對會讓高速公路大塞車
不是每個國外的觀念都是最好的都是最適合台灣的

我覺得我保持110在內線車道沒什麼不對
我保持在最高線速 你要超車你就自己繞過我

stephenliang wrote:
這個之前已經討論過很多次, 如果有人要你讓道你就是讓,
如果前方車輛低於速限, 你也可以要求他讓.

不過一切的前提就是, 你要人家讓, 請看看自己有沒有超速.
如果已經超速, 那你也沒資格要人家讓.

現在很多人要求別人讓, 拿的理由只是前車比我慢, 倒是對
超速這件事無視, 不然就說, 那是警察管的事.


啊你又知到後方的車有超速嗎?

你又不能舉證你的車子的實際速度是最高速線

你也不能舉證後方車子已經超速的

唯一能舉證看得到的就是你在超車道 後方車速比你快

在沒塞車的情況下讓出超車道會要你一塊肉嗎
這個比喻很不恰當,因為左側讓人快速通行的這個措施早就取消了
而且全台灣目前也只有台北跟高雄有捷運
那除了北高以外的人就都可以在內側車道慢慢龜的意思嗎?
你捷運比較..沒常識
拿德國比較..沒知識
長統靴的貓 wrote:
啊你又知到後方的車有超速嗎?

你又不能舉證你的車子的實際速度是最高速線

你也不能舉證後方車子已經超速的

唯一能舉證看得到的就是你在超車道 後方車速比你快

在沒塞車的情況下讓出超車道會要你一塊肉嗎...(恕刪)



你根本沒看懂,
你只要看你自己的儀表板沒超速, 然後:
1. 你看到別人要你讓, 你就讓.
2. 前面開太慢, 你也可以請他讓.
大家都互相信任, 如此而已.


如果你明知你自己超速, 就不用討論了,
也沒資格叫別人讓, 懂嗎?

不要說自己不確定有沒有超速, 大家心知肚明, 不要只看到測速照相才會醒過來.


如果剛好遇過車流中有警車的狀況, 你一定會很感動, 整個車流是井井有條,
該快的快該慢的慢, 更別奢望看到有人鑽來鑽去. 台灣人真的太聰明了,
懂得裝傻也懂得不吃眼前虧.


我經常開高速公路,實際上龜車的比例極低,可能 1/100 都不到。
你覺得路上一堆龜車很煩,只有兩個可能:

1. 你真的超速了
2. 你根本不管他前面還有車,只是無腦的自以為他一定要讓你

SportyAvant wrote:
如果有搭過捷運的手扶...(恕刪)


窩~~可能回的不是跟主題有關係但......

你可能有一段時間沒搭台北捷運了
以前確實是電扶梯左邊讓快速移動的人行走
但是由於電扶梯速度很快有些站的電扶梯又特別長
容易發生意外

所以幾年前已經開是不這樣宣導了
注意一下電扶梯的語音提示已經改成 "請站穩踏階 緊握扶手""
雖然大家已經習慣往左邊走 或是右邊站了...
但是目前沒有強制規定要這樣做 反而是希望大家站好握好 不要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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