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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則驚人的新聞報導,國道用路人大家來評評理…

我也認為該罰, 如果不會用路, 還應該吊消駕照去重考。
夫PDA者, 天地之逆旅, 百日之過客
我承認我有看過那兩塊牌子一塊寫著"時速80公里以下之車輛請勿行駛內側車道"好像這樣吧!全文忘了,那是不是80公里以上就可以呢?還有一塊寫著"內側車道為超車車道,小型車可依最高速限行駛"好像這樣吧!全文也忘了,但是有點無法理解其意思...但總之開不快就讓人家過,世界上最令人討厭的人之就是擋著別人的人,路也好,財也好,總之留一條路給人走才是明智之舉,讓一讓世界多美好-警廣每天都在唱,你有沒有在聽,沒有嘛!!被罰錢了,要警廣幫你繳嗎?
不敗法則--永遠等最新的~
tpeweh wrote:
我還碰過最內側車道9...(恕刪)

這個我也碰過類似的,在最內側直接往右直下交流道,有沒有搞錯,剩下不到100公尺耶車又多,而且還在我前面踩一下剎車才再切出去,因為我是巴士他可能一時無法看到後面不敢一下子出去吧!但我真的要跟這個人說一句"還好你跑得快,不然可能去投胎了,因為當時我真的剎不住了,大車至少要三秒才能剎停,那狀況下我沒有三秒...如果你開時速一百默數三秒你就知道要多遠的距離了...
不敗法則--永遠等最新的~

上面好像有人提到北宜高...

國道五號雖為兩線道,但中央護欄一樣有

"內側車道為超車專用道"之標示牌,所以用路規則是一樣的...
活該啊!! 內車道 本來就是用來超車的,超完應該會到中間的車道!!!
除非他一直以最高速線的時速一路超車,否則佔用內車道是很不道德的!!!!

當中間路道有幾台龜速車,想從內車道超車 卻又遇上一堆佔用內車道的人,而且又借於兩台龜速車之間!
那正常駕駛 必須不斷變換車道 超過龜速車再超過佔用者再超過龜速車...
自己的不道德造成他人危險,你要慢慢走是你自己的事 只要沒超過速限,沒道理要人也跟著你慢慢走!!
所以 把內車道讓出來吧~~~~~~~~~~~~
太好了^^ 大快人心!
最內側車道 是超車道 若是要定速巡航 請到中間車道
誰管你時速100 、110還是超速或是裝了安慰表 這些都不是這個規定的重點

重點是...

前面的,你等速巡航了!

滾回屬於你的中間車道吧!!!

抱歉 我激動了 因為我真的咽不下這口鳥氣很久了 哇哈哈
阿誠0725 wrote:
這張罰單開的好真的很...(恕刪)

國道行車禮儀的部分我都贊同,但是捷運是台北獨有的系統,就連手扶梯最多的百貨公司都沒有這項規定了,你怎麼知道會部會是中南部鄉親第一次來呢?(沒有瞧不起中南部人,自己就是高雄人)多年前第一次搭時自己也曾經在上下班尖峰時間佔用左邊被人家提醒過....
基本上我來台北才半年,但是從一開始到現在還是覺得台北是個很排外性很高的都市,大家或許會覺得台北絕對是全國包容性最高的地方
可是反觀台北的許多地方,像是調撥車道、公車專用道、不一定要兩段式的機車行駛方式(要看地段與車道數)…林林總總台北特有的成文、不成文規定真的對於外來的人造成許多困擾!!
而且我覺得大家也都沒有包容別人的雅量,常常看到:今天在xx路口與到一台白癡的xx車真不爽…之類的標題,難道外地人第一次在台北開車就應該被罵?然後大家還一窩風的附和,一副:不懂我們的遊戲規則就別開車嘛!還要找路?是沒有GPS喔!不會先查好喔!這種感覺的言論。(也許沒有明講)
各位不覺得這樣好像有點不妥吧?多替別人想一想吧!!


多幫別人想
作詞:李驥 作曲:李驥 編曲:韓賢光 演唱:林志炫

如果你和世界同成長 你的天空一定充滿陽光
不要讓偽裝 擋在關心朋友的前方 包容別人用你的好心腸

如果你用心幫別人想 每個明天都會充滿希望
把所有封閉 和冷漠的心擺在一旁 和我們一起歡唱

多幫別人想一想...



ilikeintegra wrote:
國道行車禮儀的部分我...(恕刪)


我同意您說的觀點 對於許多成文 不成文的規定或習慣 我們應該要包容

但是 對於內側車道的使用方式 我覺得規定的非常明白 與您舉例的

手扶梯要靠邊的這個(約定成俗的)例子 我覺得是不相同的情況

而且今天駕駛若在最內側車道巡航 警察是有權開單的 <---證明這並非是一種習慣 而是一項違規

若我們在手扶梯沒靠邊 指會被旁人提醒 或 白眼 的情況 是截然不同的

難道 您的意思 是要我們一起來包容"違規"嗎?

我覺得今天這件事情 會造成大家這麼大的迴響 就是因為這是一個常態性的"違規"行為 終於遭受取締了

不知道是否可以這樣想 我們可愛的台灣同胞 就是習慣性的包容許多小錯 結果讓大家都快搞不清楚到地怎麼樣才是對的!?

一點淺見 請參考看看
這跟是不是台北沒有關係吧?! 跟台北的排他性也沒有關係吧? 我想回覆者大聲讚好的應該也有許多台北縣市以外的網友們~ 其實都是因為憋了這股鳥氣憋了太久的關係.

你說不懂我們的規則就不要玩~ 這句話其實有點問題在.

因為就像你不懂法律,可是你得必須懂,你得必須知道, 不能說你不知道殺人要關幾年,所以我可以殺人.
法律這東西本來就是訂出來要符合人性的,符合群眾需要的!

現在這麼多人的回覆,說明了很多人被龜速車擋住去路已有時日,怨氣越重者代表承受越多次.


這東西著實困擾許多道路使用人,不過應該這麼說. 這些龜速車,如果需要別人尊重你之前,請你先尊重別的道路使用人,因為你我,都一樣是這個國家的公民,我們也相同著在繳交該付的稅金,而高速公路,不是你家開的. 這個國家的法律就是全民共同認定的遊戲規則,如果你不想玩,可以考慮移民! 以上.
累積自行車朝聖地:風櫃嘴,羅馬公路,北橫,八日環島. 陸續增加中... 自行車? 騎就對了!
小弟淺見

"龜速車"這個名詞 在這件事情上 感覺蠻容易模糊焦點

是否改稱為 "定速車" 在這件事情上比較不會混淆?

會這樣想是因為 小弟個人認為 這件事討論的核心 不應圍繞在 開在最內側車道時 開的快慢與否

而是 開在最內側車道時的開車節奏

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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