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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1北上252公里處 ,定速118被拍了!??



屎嘎抓 wrote:
您知道嗎

中山高好像部分路段是限速100公里而不是110公里


樓主被拍的路段速限是110 km/hr

jim77639 wrote:
我怎麼記得老早前10...(恕刪)


我也記得今年不是已經改誤差只允許三公里了嗎???
啊為什麼一定要開118?? 還定速...
一定要跟測速器賭嗎? 賭輸了能說什麼咧?

abbking0702 wrote:
請參考高公局交通管理...(恕刪)


條文看一半而已@@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照相機非以上者!!!!!!!!

第二十二條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應即派員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並將處
理情形回復檢舉人。
 前項檢舉違規證據係以科學儀器取得,足資認定違規事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為查證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必要時得通知被檢舉人到案說明。

以上有錯請糾正!
這位同學我看你才沒搞清楚,
國道1號有些路段速限是110km/h.....您才要搞清楚
想必在這些路段內線開100km/h 應該就是你們這些人了.....
chevelure wrote:
你是開那美克星的國道...(恕刪)

abbking0702 wrote:
昨天晚上從台南北上,...(恕刪)

看完這篇討論也難怪龜車那麼多!
如果被打到118應該是不會開罰的!除非測速打到120以上
小弟也都是照Gps開116左右

bulibi wrote:
這幾位可以不要不懂裝...(恕刪)

既然這麼懂可以解釋這位樓友的結論嗎!!!

georgelee wrote:
一般民用GPS假設有正負十公尺的誤差...
以時速120、GPS每秒接收一次訊號來說,時速120 =33.3公尺/秒
不用正負十公尺啦,只要一公尺就可能造成2/33.3 =6%的誤差(假設前負後正各一米),
在時速120時也就等於 120*6%=7.2km的誤差...(恕刪)


願賭服輸,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難道申訴說你開118被拍照,首先你已經超速了,申訴也沒用。
這有什麼好爭的
國道最高到110
非得要擠進120關卡才高興!?
被照只能說雖小
GPS這個時速也能相信喔?
我開到108 GPS也才100 誤差值7~8
有時停紅綠燈 明明已經停了我車子沒有走 GPS還可以走3~5KM慢慢滑
最好我停紅綠燈 車子還自動滑行
良興沒良心
不知道哪個天才發明開車不看車上的時速表
只看GPS的時速表
GPS是給你定位用的
不是給你看時速的
真的你馬幫幫忙好嗎!!!
不要再看GPS時速了
再說一次

GPS是給你定位用的
不是給你看時速的
你馬幫幫忙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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