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發文的這刻,我想溺愛這位的家長,應該已經都關說好了,而且受害小女孩父母雙亡,我想也沒事主可以求償了,即使有,按中華民國保護有錢人及官員的無上綱法律,可以也是要求付個2百萬了事。坦白說,錢要賠給小女孩,但誰來看管?戲常常不是演,最後都給壞心的親戚污走,而且為了避免二次傷害,不應該讓這家人再有機會接觸到小女孩才是。
看著電視上肇事者母親說著他兒子只是年輕愛玩... 這是什麼樣的價值觀原來只是愛玩~ 就可以害得他人家庭破碎只是愛玩...就害小女孩從小就失去雙親您眼中的生命只值那幾個錢嗎?如果是這樣 能不能讓鄉民募款~用幾百萬換取用石頭打死您兒子的權力?
costa wrote:所有人都找的到就警察看不到?人權組織怎不跳出來說說話!? 很抱歉~人權只對活著的人有用,死去的人可就沒人權了。瑞典人魔不就是最好例子,活得好好的,還供他吃住,要照顧他的人權....唉。真為那八歲小女孩感到可憐....
Stockton_1215 wrote:有個連署的網頁,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0072822594300每次看到酒駕的新聞都讓人生氣,台灣的法律總是保護這些有錢沒素養的人,什麼時候人民選出來的立委才肯為普通老百姓修法, 保護一下我們這些沒有後台的普通百姓?這讓我想到當年推動強制責險的柯媽媽,花了好幾年的時間要求立法,立委們不聞不問,一直到總統接見才看見曙光。 馬上連署,也轉發mail給公司同事大家一起來,有遊行也會參加!酒駕最好不是只用罰錢的~~拒吹酒測 鞭刑超過濃度 罰錢+吊銷駕照+鞭刑+坐牢致他人死亡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