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r55 wrote:這麼經典的話一定要備份的..
台灣法令也明確規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可惜啊,不知道有些人是瞎了盲了還是沒讀過書...
完全無視那個規定的存在,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
看妹可以只看臉,看法條要從頭看到尾,...(恕刪)
自己再回去努力從頭到尾看一下整個完整的法條唷..
功課要做再上路比較好, 否則很容易造成行車糾紛...
而且不要自己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嘛..
這樣好像在罵自己 "是瞎了盲了還是沒讀過書.." ???



deer55 wrote:
台灣法令也明確規定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恕刪)
您忽略前面還有一句
叫作
"在不堵塞行車的情況下,"
一直維持最高速是不可能的, 只要一爬坡,在那幾秒內, 車速一定往下掉,一定要再加油門才能保持.已經阻塞行車了!
下面是在義大利 A1 高速公路 的休息站上方拍的
內線為超車道,進入內線的那二台車,都是正在超車 , 才進入內線
外線是行車車道, 所以車輛是一台一台,排隊成一列前進, 外線車速並不慢, 還是維持 120-130km

110km是每台車都可以到達的速度, 如果每台車都開110km, 就不讓出超車道, 那麼...
內線車速和外線一樣, 併駛
超車道也不見了!
如果,本來走在外線的車,都自認為自己開最高速,都可以不讓,可以開進內線不走
如下,把外線車都搬進內線, 就會變成這樣 (對照上圖)

車輛是一台一台,排隊成一列在內線前進, 內線變成行車車道(大家車速都相同)
外線反而變成超車道,而且是違規右線超車 ,不符內線車速高於外線的原則.
就是這樣錯誤解釋, 造成一團亂.
還有, 這不是速度高低的問題.
而是路權的問題
有超車行為,.才有內線車道的路權.
沒有超車行為, 不管你開多快,就算開200km, 還是沒有路權
要讓出內線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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