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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的道歉啟事

吃人頭路本來就是委屈點,做好沒功,犯錯要罰
讓時間來證明01的決定是對的嗎???

這件是還證明01長官很好當,
文章都不用長官審核的,真是好!

找個菜的會不會比較好???還是01有預算請更專業的來?

減薪減個幾百塊,四四六六就過去了好唄?

sniper在01上被譙了很多次,重點就是抓不到那個sense,賣高級車講不到精隨,賣平價車卻用性能車表達

造成了兩邊車主都要不到好

但是拜託01給人機會,給人路走

找特定人寫評語,高價的歸高價的,平價的歸平價的,日系的歸日系,歐系的歸歐系,可以分開來.

拜託,沒那種啥都會的........
偷懶抄襲 錯了一次

如果公司突然轉變態度要慰留你 而你接受了 那錯的就更大囉!!!!

還好像你這種漢子 是說走就走毫不猶豫的硬漢!

大家幫幫忙 別再批評01的用人政策了 畢竟無論如何 這都是不可改變的結果.






讓開版者爽快的離職 也許才是真正的惋惜吧!!!!!!!
小弟有膽埔阿疑問....

樓主因為用了人家的翻譯文.......所以犯了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是嗎
翻譯翻來翻去不就差不多那樣嗎.....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因素哪些呢

是抄襲翻譯人所用的編輯排程...還有利用到翻譯人英譯中的能力嗎
所以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

雖然我也是贊成不侵犯人家的寫作文......
翻譯也算是在著作權裡面嗎...........所以經原有翻譯文加上一些自己的文字是篡改嗎(拍勢啦 用字遣詞難聽了點)............
小弟也覺得sniper59大這樣做不對

而且以媒體編撰者的角度上,的確犯了嚴重的大忌

可是

01難道不能給sniper59大多一點機會嗎?

他雖身為版務犯下此錯,的確應該要有所懲罰

但是真的要施以如此極刑?

01可以在考慮一下嗎?
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嘛?我想未必。

由法律的層面看來,這樣的行為有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在我看了原始網站的文章之後,我不認為真正的相似程度有多高。

對於事實面的新聞報導受到著作權的保護有限,
這也就是為什麼各大電視台都喜歡到 01 來挖新聞,
有人說過這些電視台違法嘛?

新聞稿的版權當然屬於原廠,但翻譯技術規格是否屬於"改作",
也就是翻譯者加入屬於個人創作部分,在本個案看來有限;
更何況 01 的作者並非剪下/貼上處理,而是又加上自己句子,
所以我也很好奇對造能要求什麼樣子得處理。

老實說,要不是你自己承認,由整篇文章的比例原則下,
我真的看不出來兩篇文章有何相似。

來談談 01 的處理方式,如果是你之前就得罪了蔣大,
那走人只不過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跟稻草罷了;

如果不是,小的建議是:

1. 01 官方出面澄清,但這並非法律上的議題,而是所謂 01 精神原則;
因為事實上作者真的有參考到別人的文章,這是情與理層次的問題。

2. 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事情會變成這樣,除了下面的人不懂法、連上面的人也應該不太懂,
經營華人 3C 最大社群媒體網站,不是一般法律顧問就夠了,要有更堅強的著作權法律後盾。
章忠信的網站可以多去看看,他是這方面的專家,當然國內也有這方面專業事務所。

至於把罪都放在一個人身上,我只能說這樣就太輕鬆了。
賣假啦,1/28照樣發文啦,
建議換個帳號比較不會被說話。
G Point wrote:
賣假啦,1/28照樣發文啦,
建議換個帳號比較不會被說話。



最後要說明的是,由於之前手邊已經接了數個測試跟試車行程,雖然我在今天即離職了,但先前允諾及約定好的測試與撰寫的工作,我仍必須負起責任,努力執行,繼續將這些報導跟測試完成。。


他前面就有說了,
手上還有幾個專訪等會處理完再正式離開。

難道直接把手上得CASE通通放手不管,
直接拍拍屁股留下濫攤給人處理會比較好嗎?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godisemptyjustlikeme wrote:
這不是取暖文吧看得懂...(恕刪)


大大千萬別被樓主的糖衣所騙
樓主為什麼要發一篇這樣的文章?
是要讓大家知道他發生了什麼事情
如果不是為了要大家的溫暖聲音
為什麼要寫這樣的文章

而在大家都給予鼓勵後
樓主有沒有告訴大家說不是別人的錯
是樓主自己的錯?
沒有
因為想醞釀大家支持

而版上其他大大所提不在01任職可以去別的地方任職
如果這些大大是其他車板老闆
會僱用一個抄襲的員工嗎


失業心情大家都懂 但是抄襲就不尊重自己的專業
SNIPER比邱小姐好多了

至少讓大家知道他離職的正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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