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這場戰爭是要打到甚麼時候?幾年前吵一吵後沒有結果,隔幾年又出現同樣的話題,各位是有事先講好約定停戰期多久喔?法律本來就是設計成中立,兩方論點都要寫進去,除了不能得罪雙方,還要留點空間給雙方爭吵,要編條法律條文沒這麼容易,這可是文字藝術的傑作,法律條文不可能大小事都定得死死的,這樣只會限制人民的自由,換個方式想,透過法律知道雙方的底線在哪,碰到事情時"互相"一下,這也是為什麼情、理、法的優先順序會這樣排,但如果是透過自己的情緒去解讀法律條文,只想從法律那撈一點公信力來為自己"讚聲",那我想這場戰爭永遠都打不完,也永遠都沒有意義~
AL168 wrote:我不需要跟你討論實務...(恕刪) 不需要討論實務?嘴砲開車?鍵盤開車?那不讓道也只是你說說囉?灰色地帶?我當然知道灰色地帶,你既然也能用“務實性的想法”,去進行你平時的駕駛行為,你為什麼能認同樓主對其他駕駛人的污衊?除非你就是最常扮演那個佔用車道的角色,否則樓主所說的超速,不也在說你?就算你沒要前車讓道,從右側超,他一樣認定你是超速(因為你速度快過他,就算只快0.5公里/h,而且還是誤差造成不是刻意超速),然後另外一個海邊小鳥就說你右側超速也是違規,通通冠你罪名?!不計較?那又是誰在第一篇就拿罪名在計較別人?LOG109 wrote:不用跟他們說了 浪...(恕刪) 有人前面就說咱們是不要臉最大!所以我看應該是賴皮的功夫最無敵!現在居然還冒出不需要討論實務?大家都在夢中開車嗎?...
j251413 wrote:天哪~這場戰爭是要打...(恕刪) 法律有模糊地帶安全沒有模糊空間就算前車是合於規定速限持續行駛吧就算後車是錢太多愛繳罰單超速的吧增加自己車屁股面對危險的原因是什麼說穿了不過是意氣之爭
曾經發生黑道飆車,前車不讓,被XX了?飆仔飆車會有理性和守法? 你要當英雄? OK!前車被後車A ,通常是前車失控~瞬息萬變的路況不只這些~諸如此類~ 要不要對自己的性命安全有風險考量和管控!這時候再謹守法條~ 自己好好選吧!平安回家有很多時候法律規定是幫不了你的!
sam0936 wrote:您真明理,知道前車可...(恕刪) 高公局也回覆了,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自然也不構成占用超車道。 這點望您能早日領悟。<QUOTE>好奇問一下:高公局有回文道您的愛駒上的錶速可以做為法定限速(標準)偵查依據嗎?可是考駕照和國道規則告訴我們,舉凡在任何車道超車都要從左邊超車,您在中線無車順暢的時候,佔住了最內線車道,您這豈不也是散播錯誤的法規和誤導民眾在行車時的規範嗎?Passing Lane各國高速公路都有此法規,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完須切回中線道,四海皆準的規則。美利堅合眾國各州內側車道使用規則大概少部分州開放"可使用"內側車道但都不能占用(如後車比他快就請讓)愛爾蘭道路機構對內側車道使用的規範愛爾蘭禁止占用內側車道,除非1.2車道已經滿~不然你只能用內側車道"超車"(Overtaking)而不是Travelling(行駛)打到這時,我已經深感"國情不同"這四個大字已經冒出來了,但是請冷靜想想同樣是四顆輪子、一個方向盤兩顆眼睛、四肢、都是人開的,為什麼台灣交通會這麼亂?歐盟在10年的時候規定在歐洲販賣的新車要上日行燈(全時點燈),台灣一堆酸民鄉民還不也是在那邊酸阿砲阿,說日行燈無用處。結果現在放眼各大台灣城鎮街角,管他是日"型"燈還是日行燈,雖然晚了別人幾年,但是迎接道路安全進步還是看的見。英國駕照公認全世界最難考,駕駛行車水準道德最高,本人旅行世界各地多年親身體驗過,如您經費上、時間上、觀念上無法實際體驗和接受,不妨GOOGLE一下PASSING LANE,OVERTAKING這幾個關鍵字,肯定會對你的觀念有所幫助的..愛爾蘭交通規則(考照) P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