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
大錯特錯你有駕照嗎?...(恕刪)
你看的懂中文嗎???綠燈走紅燈停還要駕照證明嗎???
你知道我想表達的意思嗎???
AL168 wrote:
錯
速度不是以表速為主
這篇文是叫你尊重前車
因為它有可能是合法的
若你認為他違法
歡迎你去檢舉
更何況車速降低, 就是等於違規
果然引出一堆不懂交通規則的人出來了..(恕刪)
AL168 wrote:
而邏輯上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根本不可能造成堵塞
若還能造成後方堵塞, 那台灣的車子就沒有一台不是造成堵塞的原因
是不是一到內車道, 每台車子都要先被開罰 2400 元, 因為你的前提已經指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子還是會造成堵塞啊
這是很荒謬的前提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旨在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