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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月經文,關於國道佔用內車道

ofbokimo wrote:
有何依據已達最高速限...(恕刪)


那你又有何依據你開上高速公路時
你的車速介於最高與最低速限之間????
這兩個題目都是一樣的類型
你怎麼敢開上高速公路?????

當官方測速照相機出現的時候
你就會非常清楚知道自己的真實速度是多少

另外跟你講
我都是超速違規在走內車道的啦
用Garmin GPS 做確認的 (都是+15 km/h 在跑)
我還沒看過哪一台車比我快的
但我不會像你一樣亂靠夭叫前車要讓道

因為我知道前車有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雖然我不知道前車的速度是已達還是未達
但我尊重前車的速度
所以我自己會閃邊走外車道遠離前車後繼續超車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超車道占用合理: 只要速限達到100km/h 以上就可佔用內側車道, 超我車已經是超速
所以就會看到很多這派門的傳人在表速100km/h的時候就開始一路占用, 由於路況變化或注意力降低, 車速降低就會有後車被堵

超車道至上一派: 只有紅斑馬照相機才能抓我超速, 沒照相機紅斑馬就沒有速限.
所以就會看到很多這派們的傳人看到紅斑馬馬上急煞, 導致其他用路人也被迫要煞車, 因為造成整體車流車速降低.

兩邊各持己見, 再討論下去也沒有個結果, 格蘭迪級數告訴我們 1-1+1-1.....不是1就是0, 結果最後得到結論是1/2. 這個討論串會持續回文都是因為認為自己對法規的解讀是對的, 永遠也沒有交集的一刻.

實際上路況多變, 例如塞車的時候所有車輛因為低於速限都違規, 而無車的時候開到180 km/h也沒人理會, 這都是極端. 總言之, 低於速限龜內車道不對, 超速不對, 不建議長期佔用內車道, 除非你以最高速限行車而且很明確不會堵塞交通. 但感覺是很主觀的事情, 所以"不會堵塞" 也很難認定, 只能說有機會就儘量回中央車道吧.

^^A 請多多指教~
MUS wrote:
超車道占用合理: 只要速限達到100km/h 以上就可佔用內側車道, 超我車已經是超速
所以就會看到很多這派門的傳人在表速100km/h的時候就開始一路占用, 由於路況變化或注意力降低, 車速降低就會有後車被堵



速度不是以表速為主
這篇文是叫你尊重前車
因為它有可能是合法的
若你認為他違法
歡迎你去檢舉
更何況車速降低, 就是等於違規


果然引出一堆不懂交通規則的人出來了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herblee wrote:
上面1355F,所說完全依據法規, 不只是記者寫的的報導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143373&p=136#53721972
1296樓已經說明了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4143373&p=130#53708901
為何引用條文會笑死人?

您也可以提出您的法律依據, 很可惜..完全沒看到
請依據法律位階

至於函釋那幾篇的"持續行駛",引用的是歷史法規, 早已失效

我也是完全依據法規 更完全依據官方說法

怎你的說法跟我不一樣?跟官方不一樣?

你怎不把你的說法去問主管單位看對不對?

你真以為你曲解法規叫正確行為?

都不知道被我打N次臉了 之前一堆問題你根本不敢回答我

散播謠言還自以為對

不要臉到極點


更好笑的是還自己去亂畫亂貼生速限標誌出來

我都不知道內線有110/110的速限標誌

貼一張實景圖來看好嗎?

ofbokimo wrote:
有何依據已達最高速限...(恕刪)


看了好久受不了了~只能說他的腦筋轉不過來又或者太自私吧
就算在內線已開最高速限又如何呢?(但通常我遇到龜內線幾乎都不是最高速限)
讓一下又會怎樣呢?說不定駕駛有急事又或者賽勒滾~被開罰單又不是你管人家超速
一天到晚講法條但也有例外阿~
例如我曾經遇過大馬路在斑馬線上有行動不便的老人無法在綠燈時間內走完~我還是檔住後面讓他過
照你說依法是不是要撞過去還是逼他車?依法和我綠燈就要走了嘛
互相嘛~你讓一下會死?你讓一下會死?你讓一下會死?
只能說一種米養百種人~或許你沒錯但在別人眼中只是雞腸鳥肚而已
MUS wrote:
實際上路況多變, 例如塞車的時候所有車輛因為低於速限都違規, 而無車的時候開到180 km/h也沒人理會, 這都是極端. 總言之, 低於速限龜內車道不對, 超速不對, 不建議長期佔用內車道, 除非你以最高速限行車而且很明確不會堵塞交通. 但感覺是很主觀的事情, 所以"不會堵塞" 也很難認定, 只能說有機會就儘量回中央車道吧.


法規不是講自己的主觀
一切請依客觀的儀器做確認

而邏輯上
若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根本不可能造成堵塞

若還能造成後方堵塞, 那台灣的車子就沒有一台不是造成堵塞的原因
是不是一到內車道, 每台車子都要先被開罰 2400 元, 因為你的前提已經指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車子還是會造成堵塞啊
這是很荒謬的前提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eason0608 wrote:
就算在內線已開最高速限又如何呢?(但通常我遇到龜內線幾乎都不是最高速限)


又如何? 告訴你情況會分兩種

已開最高速限是合法的
龜內線未達最高速限則是違規的

情況簡單清楚明白
不要再人云亦云了

請依法規為主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eason0608 wrote:
看了好久受不了了~只能說他的腦筋轉不過來又或者太自私吧
就算在內線已開最高速限又如何呢?(但通常我遇到龜內線幾乎都不是最高速限)
讓一下又會怎樣呢?說不定駕駛有急事又或者賽勒滾~被開罰單又不是你管人家超速
一天到晚講法條但也有例外阿~
例如我曾經遇過大馬路在斑馬線上有行動不便的老人無法在綠燈時間內走完~我還是檔住後面讓他過
照你說依法是不是要撞過去還是逼他車?依法和我綠燈就要走了嘛
互相嘛~你讓一下會死?你讓一下會死?你讓一下會死?
只能說一種米養百種人~或許你沒錯但在別人眼中只是雞腸鳥肚而已


互相嘛, 你讓一下前車是會死嗎?你讓一下會死?你讓一下會死?
只能說一種米養百種人~或許你沒錯但在別人眼中只是雞腸鳥肚而已
你的說法完全適用在你身上

這就是所謂叫人要互相的人的水準???????????????????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合法合理且合情

eason0608 wrote:
例如我曾經遇過大馬路在斑馬線上有行動不便的老人無法在綠燈時間內走完~我還是檔住後面讓他過
照你說依法是不是要撞過去還是逼他車?依法和我綠燈就要走了嘛

大錯特錯

你有駕照嗎?

黃色小鸭 wrote:
我也是完全依據法規 更完全依據官方說法

怎你的說法跟我不一樣?跟官方不一樣?

你怎不把你的說法去問主管單位看對不對?

你真以為你曲解法規叫正確行為?

都不知道被我打N次臉了 之前一堆問題你根本不敢回答我

散播謠言還自以為對

不要臉到極點


更好笑的是還自己去亂畫亂貼速限標誌

我都不知道內線有110/110的標誌

貼一張實景圖來看好嗎?
...(恕刪)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 3 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您上面所說, 完全沒有這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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