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高速公路上莫名其妙的車速非常慢,
收聽警廣也沒聽到有甚麼事故,
過了一段路程後,
往往發現是內側的超車道有一台車,
應該是按照車速表的110在行駛(瞄一下自己的GPS,只有100不到)
超過之後,一路順暢.....
姑且不論法規與行政命令的爭議,
重點應該是在行車禮儀上面吧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個沒有爭議,
高速公路有限速(一般緩衝10km,看紅斑馬抓不抓),大家不應該超速也沒有錯,
在超車道行駛的駕駛者,
若後面都沒有車子接近,(速度都比你慢)
要從基隆端一路內線開到屏東,
都沒有人會閃您大燈。
當您距離前車有一大段或是前方沒車,
而右側的車輛持續超過您、或是後方車輛跟得很近,
您的表速或許顯示110km或是119km,
希望您還是盡快在安全的情況下,打右燈切到中線車道吧....
在超車道行駛,請隨時留意後照鏡,
發現後面車子速度比自己快,持續接近中,
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打個方向燈切到中線讓對方先過吧,
是否超速是由警方認定,但是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也不需要跟趕時間的人硬碰硬,
或許對方真的是趕時間呢?
要超車的朋友,
也麻煩不要急著連閃大燈,
前車要切出去,也是要先確認安全才能讓吧,
前車可能也是在超車狀態,但是車輛性能沒有您的那麼好只需要3秒就能80上到120...
是需要一點時間完成超車,或是切到中線禮讓後車超越,
也有可能是前車沒注意後方有車,閃一下燈提醒即可,
不需要連閃,您不爽,前車駕駛會爽嗎?
如果前後角色對調,應該就了解吧...
前後扯那麼多,簡單來說,
就是要有行車禮儀與路權的觀念,
盡可能都開在中線車道,需要超車或是車輛不多的狀況才進入超車道。
這樣大家火氣才不會越來越旺吧.....
lin325 wrote:
為了清楚說明...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