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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kuoyuan1 wrote:
看起來你已經知道 "...(恕刪)


我沒故意裝不懂,你也知道這樣這麼高,你會去爬嗎
我思故我在~~

青康藏 wrote:
不要做人身攻擊,我不告你,不表示你不會遇到閒人去告你,

很理智的討論有必要這樣嗎????

我真的懷疑你的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別人的文章有講的你沒看到,
沒講的又放大或誤解人家的意思。

還有你真的懂什麼叫人身攻擊嗎?
kuoyuan1仁兄那幾句話只是用比較直接的方式來陳述想法而已,
離人身攻擊差的可遠了。
青康藏 wrote:
因為現在都在倡導內線是超車道,超車完畢請換回中線

這不只是倡導,這也是法律規範!

但是,在塞車時沒有超車道這回事。

另外,為了順應台灣路小車多的交通狀況,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線道。

總之,只要合法的駕駛行為,大家都要尊重。不要惡意逼車,也不要搶快亂鑽。這樣有了順暢的交通狀況,大家都可以盡快到捯目的地。

kuoyuan1 wrote:
這不只是倡導,這也是...(恕刪)


不是要筆戰喔,只是我剛好找到這篇,大家看一下

不要砲我,看一下而已




來源:http://www.auto-online.com.tw/news/0-24604
我思故我在~~

青康藏 wrote:
不是要筆戰喔,只是我...(恕刪)

關於法條的定義,還是要以主管單位為主,解釋函在第89頁。

這種私人隨便解釋的,萬一錯了,他會幫你付罰金嗎?

青康藏 wrote:
不是要筆戰喔,只是我...(恕刪)


找了一下,真的有這個法條,我也是第一次看到、知道。




來源: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12454&ldate=20120530&lno=33,43,86
我思故我在~~
kuoyuan1 wrote:
關於法條的定義,還是...(恕刪)


這個法條對我沒差,我不會窩在內車道,

一堆快車,我心臟不夠大顆。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我去睡一下好了,早上開車有點累了。
我思故我在~~

青康藏 wrote:
不是要筆戰喔,只是我...(恕刪)

這篇文章也是個人所寫的,
並非政府相關單位的公文,
所以僅能代表個人見解而已。

當法規有疑義時,
首先以該法規相關業管單位的解釋為準,
若再有疑義,
則是依程序向司法院聲請解法規解釋。
目前高公局既已針對法規作出解釋,
除非司法院推翻高公局的解釋,
否則當然是以高公局的解釋為準。

高公局解釋的函文我把重點再貼一次:
三、 後車欲超車時,仍不應超速行駛,故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四、 依據前述說明三,後方車輛既不得超速,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
五、 有關設置「內側車道超車專用」標誌路段,用路人仍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青康藏 wrote:
找了一下,真的有這個...(恕刪)

這些從89頁一直討論到現在,可以請你先爬爬文嗎?

真的有點煩了,

反正你也說你很守法,和你無關。就恕我不再解釋了。
althewind wrote:
我真的懷疑你的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別人的文章有講的你沒看到,
沒講的又放大或誤解人家的意思。

兩位辛苦了

跟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的討論很累

看我這棟樓的青康藏便知: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274910&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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