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wind wrote: 速限是110, 多出來的10公里是誤...(恕刪) 神人那你可以找出國道上在容許值內(+10公里)被罰款的例子嗎沒有的話你憑什麼說我違法這是國道1968現在的數據,你快打電話去說一大堆人違法超速了
青康藏 wrote:神人那你可以找出國道上在容許值內(+10公里)被罰款的例子嗎 althewind wrote:多年前有個案例某客運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因為根據其行車紀錄器當下的速度是100出頭,已超出該路段最高速限100,所以被判定超速因此需負擔肇責~ 有些知識需要經驗累積,等你出事的時候你就知道了!
青康藏 wrote:神人那你可以找出國道...(恕刪) 我文中已經很清楚的說了「未發生事故的話依慣例不予舉發」,你是有中文閱讀障礙嗎?哪一天若你不幸發生事故(阿彌陀佛希望不會)你去跟警察講說有超出速限幾公里,看看會不會被罰~
kuoyuan1 wrote:是啊!在二高不塞車時...(恕刪) 這是知識吧,我很少開內線,除非超車,一超完車馬上就切到中線你說的這....講錯人了吧......小年夜南下時,我還碰到有人開內線100的,他前方完全沒車,中間也還有空間切出去
青康藏 wrote:你說的是發生事故的時...(恕刪) 公文內 "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這段話看得懂嗎?看不懂 "微罪不舉" 的話,告訴我,我再解釋給你聽為何不舉?青康藏 wrote:這是知識吧,我很少開...(恕刪) 所以你對於110開在內車道這合法行為有何意見?根本影響不到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