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說我開國道3
kuoyuan1 wrote: 人家都是用110的最高速限在開車,就...(恕刪)
限速110可以開120,
而且經過測速照相沒被拍
這樣我有超速違法嗎



還是說你連測速照相都不相信,
我看一堆車都120經過,沒一個被閃
青康藏 wrote:
我剛北上到台北,
我車表速130,GPS速度120(通過測速照相認證)
我GPS速度120在跑的時候,
一堆內線車被我超過,差不多速差十公里,
他們應該都被快樂錶騙了
青康藏 wrote:
忘了說我開國道3
限速110可以開120,
而且經過測速照相沒被拍
這樣我有超速違法嗎不知不知不知
還是說你連測速照相都不相信,
我看一堆車都120經過,沒一個被閃
青康藏 wrote:
不是我一台,是大部分都開到120,
原來國3不能開120哦,那我經過測速的怎麼沒被閃
經過國道警車怎麼沒被攔
怎麼一堆車跟我一起開120
神人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kuoyuan1 wrote:
說這麼多,
你可以解釋一下高公局對於小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解釋函嗎?
為什麼總有些神人以為自己駕凌於整個政府,甚至整個社會呢?
而且根據lin325網友前面對法規的解釋
龜速車亂鑽很危險,還是持續保持在內線道比較不會出車禍。
會甚麼總有些神人喜歡打自己臉呢?
lin325 wrote:
還要跳針哦!那你要不要幫忙解釋「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的定義?
老實講就算你解釋我也不想理你,因為你沒有解釋的資格,那支鴨也沒有,當然我也沒有,
所以那麼愛解釋法條做啥?怎會拿著不是你們有資格確定的東西當成證據想打別人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