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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kuoyuan1 wrote: 人家都是用110的最高速限在開車,就...(恕刪)
忘了說我開國道3

限速110可以開120,

而且經過測速照相沒被拍

這樣我有超速違法嗎

還是說你連測速照相都不相信,

我看一堆車都120經過,沒一個被閃




kuoyuan1 wrote: 人家都是用110的最高速限在開車,就...(恕刪)
不是我一台,是大部分都開到120,

原來國3不能開120哦,那我經過測速的怎麼沒被閃

經過國道警車怎麼沒被攔

怎麼一堆車跟我一起開120

神人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lin325 wrote:
你安全、我安全、大家都安全。






不好意思!

各位善良的臺灣老百姓!

大過年的!

行車大家互相讓一讓!

真的沒那麼難啦!





..........(新年快樂)

青康藏 wrote:
我剛北上到台北,
我車表速130,GPS速度120(通過測速照相認證)
我GPS速度120在跑的時候,
一堆內線車被我超過,差不多速差十公里,
他們應該都被快樂錶騙了


太棒了

你的實際道路測試告訴大家
內線一堆110左右的車輛連續行駛不會阻塞到交通
路況好到你可以以120行駛


青康藏 wrote:
忘了說我開國道3

限速110可以開120,

而且經過測速照相沒被拍

這樣我有超速違法嗎不知不知不知

還是說你連測速照相都不相信,

我看一堆車都120經過,沒一個被閃


而且你還提供一個訊息
不只只有你這一台,還有很多其他車輛也都可以以120行駛
所以你不是特例

---

有人臉腫腫der

Gullit168 wrote: 太棒了 你的實際道路測試告訴大家...(恕刪)


我跑外線跟中線

之前看到01有人測試說跑外線反而車少、速度快

這次我試了一下,蠻多路段還真是如此

但不是絕對………

如果大家跑內線都用最高限速,

內線怎麼有時反而是最慢的呢

青康藏 wrote:
不是我一台,是大部分都開到120,

原來國3不能開120哦,那我經過測速的怎麼沒被閃

經過國道警車怎麼沒被攔

怎麼一堆車跟我一起開120

神人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速限是110,
多出來的10公里是誤差容許值,
這一點你難道不知道嗎???
如果你開到121收到罰單,
上面絕對不會是說超速1公里而是超速11公里,
不要把警察給的寬限值當成正常,
這是警察在執行上為避免爭議的「慣例」,
不是法規規定要這麼做的,
所以就算是120警察要罰也是可以,
只是一般來說若沒造成事故的話依慣例不予舉發,
多年前有個案例某客運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
因為根據其行車紀錄器當下的速度是100出頭,
已超出該路段最高速限100,
所以被判定超速因此需負擔肇責~


kuoyuan1 wrote:
說這麼多,
你可以解釋一下高公局對於小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是合法的解釋函嗎?
為什麼總有些神人以為自己駕凌於整個政府,甚至整個社會呢?

而且根據lin325網友前面對法規的解釋
龜速車亂鑽很危險,還是持續保持在內線道比較不會出車禍。
會甚麼總有些神人喜歡打自己臉呢?


還要跳針哦!那你要不要幫忙解釋「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的定義?
老實講就算你解釋我也不想理你,因為你沒有解釋的資格,那支鴨也沒有,當然我也沒有,
所以那麼愛解釋法條做啥?怎會拿著不是你們有資格確定的東西當成證據想打別人的臉!

「所以為什麼總有些神人以為自己駕凌於整個政府,甚至整個社會呢?」我反問一下。

我沒對法規解釋過什麼,只提事實說明你的盲點,可惜你一直視而不見。
這裡針對你的盲點再說一次:「龜速車一開始就不該進內側超車道,不進去就沒有什麼
亂鑽或者發生危險的可能,當然就更沒有為了生命安全要減速擋車的奇妙觀點會發生。」
神人,這是最後一次提醒你了,就算你不累我都膩了。


青康藏 wrote:
忘了說我開國道3限速...(恕刪)

問題是根據法規110就是最高速限,人家都可以守法,你憑甚麼認為120比110合法?

你知道測速儀一樣有誤差,所以政府給十公里的寬限值,這一台你測到120,另一台可能是121,所以你就違規了。

這棟大樓蓋這麼高,硬要人家讓車的,幾乎都是不遵守交通法規的。這就是明證!

lin325 wrote:
還要跳針哦!那你要不要幫忙解釋「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的定義?
老實講就算你解釋我也不想理你,因為你沒有解釋的資格,那支鴨也沒有,當然我也沒有,
所以那麼愛解釋法條做啥?怎會拿著不是你們有資格確定的東西當成證據想打別人的臉!...(恕刪)


高公局解釋的函文前面已經貼了好幾次了,
能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以及是否造成堵塞的定義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還是選擇視而不見嗎?
lin325 wrote:
還要跳針哦!那你要不要幫忙解釋「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於內車道」的定義?
老實講就算你解釋我也不想理你,因為你沒有解釋的資格,那支鴨也沒有,當然我也沒有,
所以那麼愛解釋法條做啥?怎會拿著不是你們有資格確定的東西當成證據想打別人的臉!

因為你聽不懂啊!所以大家才要一直跳針。

先告訴大家 昨天的 lin325 認為內線龜車隨便切換車道易引起交通事故 這個觀念對不對?

原來昨天的 lin325 和 今天的 lin325 觀念會完全不同啊!

這種人要我們如何解釋?難道要每天解釋一次?





我老實告訴你,這是我故意挖的洞,專門讓超速還要人讓車的神人跳的坑,果然你一見到超速易引起車禍就腦部充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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