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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月經文,關於國道佔用內車道


Freeline Skates wrote:
但我在你後面開115要超你車,你堵住了我的超車權益


我不知道你的最高速限是多少

請問假設你都能開最高速限了, 還叫堵嗎?????
有點邏輯吧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Freeline Skates wrote:
2.你的前方沒有車,而你又不讓道,是否已違規佔用超車道?


在官方公正單位的測速下
若前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則後車有辦法能逼近前車, 這超速的違規事證是很明確的
但前車肯定沒有違規

若你後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兩者車速均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我不知道這何來占用以及堵塞之事實???

若右車道沒車, 相信你不會想要一直跟在他後面
因為你想要超速行駛又或者你與前車的安全距離不夠
則你回右車道完全符合你的自身要求, 非常歡迎你的舉動
而且你自己切回右車道, 也是海闊天空, 又何樂而不為
不過你還是無法超越前車, 除非你超速
但若你願意跟在他後面, 也是符合法規的
但若有第三台車, 他也可選擇右車道行駛, 不需要安全距離
選擇內車道, 需要與第一二台車保持安全距離

因為法規明定小型車 "得" 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意思是小型車也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外車道

每輛車都以最高速限行駛於高速公路
車與車之間, 當然彼此距離都無法拉近
這是很簡單的數學問題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Freeline Skates wrote:
有一段話我看了很多次了,我想問一下,


若你能將這個主題從頭看到尾
相信你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AL168 wrote:
違規被舉發的案例有人...(恕刪)

如果大大會貼這種新聞出來,表示大大應該也是非常痛恨「持續佔用」內側車道而不超車的人吧…我擷取內文如下:

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高速公路將內側車道規範為超車道後,除了超車使用外,不得佔用行駛,且使用時必須以最高限速通過,例如最高限速一百公里,車輛就必須以一百公里限速通過,超完車再切回一般車道,不得持續佔用,目的就是要讓趕時間或特殊狀況的用路人使用。


高公局都很清楚的表示,內側車道不得持續佔用,不是非常清楚不過的事嗎?怎麼會有這麼多人腦補到這種地步呢?再說,我們要怎麼檢舉對方有超速或低於最高速限?我們沒有執法權,就連警察測速都可以讓你超速多10公里而不舉發,一般人根本就沒有檢舉龜車的方法,之前新聞有報過,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被開單的,但那是國道警察主動開單,不是一般民眾檢舉,就算你的行車紀錄器連 GPS 速度都顯示在上面,那個也不能成為證據,因為你的 GPS 測速沒有經過任何一個機關檢驗證明它沒有誤差,你也沒有司法警察權,那是不足以構成對方是否超速或低速的證據的。

現在高速公路最常見的標語,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不是請你以最高速限行駛,大大貼的新聞中高公局也都說請你不要佔用,如果沒要超車,表示中間車道的速度跟你一樣,請你降速回到中間車道,讓出空間出來。除了行車速度我們用路人沒辦法舉發之外,關於「堵車」的定義是什麼?我上一則留言說得很清楚,速限110 公里的國道三號,大家均速都在100 左右,車很多,但請問這個是堵車嗎?你還在車陣中時,你怎麼會知道有一台看著快樂錶的龜車在內側車道?

charleskcl wrote:
國道高速公路局表示,高速公路將內側車道規範為超車道後,除了超車使用外,不得佔用行駛,且使用時必須以最高限速通過,例如最高限速一百公里,車輛就必須以一百公里限速通過,超完車再切回一般車道,不得持續佔用,目的就是要讓趕時間或特殊狀況的用路人使用。


這就是你誤解的所在
我都只貼出法規了, 你還能對法規不滿
認為法規的內容是違規的???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charleskcl wrote:
高公局都很清楚的表示,內側車道不得持續佔用,不是非常清楚不過的事嗎?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都貼出重點了
請不要無視好嗎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charleskcl wrote:
你怎麼會知道有一台看著快樂錶的龜車在內側車道?


原來你的盲點在這
誰有跟你說是以快樂表為準?????????????????????????????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AL168 wrote: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旨在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我只想問,你怎麼知道你的速度正是「最高速限」?有經過哪個單位認證你的時速錶?說真的,如果人人都能用最高速限行駛,我個人其實意見不大,但事實證明,那些龜車都沒有用最高速限行駛,所以說,除非車子經過官方認證,時速錶非常精準,且必須安裝定速系統,不然不可行駛內側車道嗎?高公局都在宣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車不得持續佔用,有這麼難理解嗎?

另外,要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還是哪門子的理論?如果你行駛內側車道,卻沒辦法超中間車道的車,只有兩種可能,第一,你的速度沒有比他快,第二,中間車道沒有車。如果是第一的話,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有塞車,另一種是沒塞車,有塞車的話,不管開哪一道都不會有任何人有意見,如果是沒塞車的話,高公局是叫你降速退回中間車道,詳見以下新聞連結 (這是您貼上來的):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2/35825958/
如果中間車道沒車的話,那有什麼理由非得佔內線?

AL168 wrote:
原來你的盲點在這
誰有跟你說是以快樂表為準?????????????????????????????

不然一般用路人以什麼為準?GPS 時速?所以沒裝 GPS 的不准開內側車道?還是時速錶必須經過官方檢驗通過才可行駛內側車道?

charleskcl wrote:
現在高速公路最常見的標語,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那只是布條不夠大而已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6)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不過還是不影響法規
高速公路有最高速限的限制
另外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兩個就是規定
發揮高速公路的道路使用率
合法合理且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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