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nany wrote:
假如對方從車上拿出棍棒,刀或電擊棒等攻擊武器的話,
如果是我,會直接朝那個垃圾撞上去!!
但前提是要有行車紀錄器~~
請問這算正當防衛嗎??
絕對不會是正當防衛
1.如果對方只是拿出以上這些武器,請緊閉門窗、上鎖,拿出手機蒐證。
警察遇到拿刀的歹徒攻擊,都還要先對空鳴槍,然後要朝非要害部位射擊;如果對方只是拿出武器,你就開車撞過去,這絕對不是正當防衛。不符合比例原則。
2.如果對方已經打破車窗,這時以逃跑作為第一要務;過程中如果傷及對方,至少你的行為表現出來是逃跑過程中不慎傷及對方,而不是蓄意傷害對方之後才要逃跑。
例如,對方敲破駕駛座車窗,如果可以的話當然方向盤往右打趕緊逃跑。
3.如果對方下車直接拿出噴子,個人建議是直接撞下去...你往後退的速度一定不會比子彈飛得快;你從他身邊開走,他剛好從側面開槍打你(除非你的車子有很粗的側防撞鋼樑,對方的子彈也剛好打到鋼樑...)
4.如果對方四個人圍住你車子,又打破你的車窗了,還要繼續攻擊的話...個人建議就撞下去吧。我寧可事後跑法院、賠償,也不願少了一隻手、瞎一隻眼卻求償無門。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