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ding2007 wrote:
如題!高速公路內餡是...(恕刪)
明知道是釣魚文卻還是忍不住手賤想回答。
基本上我都是愛開內線不過是用最高時速+5公里左右,不過有人要超車,就閃出去再開回來就好了。
因為外線到常常遇到龜車,好懶得超車回內線又回外線,哪開高速公路會麻煩死了。
EatteaPP wrote:
從另一個角度,如果速限100,開101就是超速,只是中華民國法律"寬限"到110不開罰,但不代表沒有超速
所以如果有人佔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除了警察有資格判定是否為烏龜車之外,其他人沒資格評論是否為烏龜車或逼迫前車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