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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糾紛-車外開車門要上車,車門被後方車擦撞

我上台車發生過差不多的狀況

在微右彎的直行道路,紅線違停,我左側開門放東西到右前座。
人剛上車坐好時,一台公車路線沒算好,擦撞我左前門,公車中車腹…
公車海報破掉,我車門邊小變形…


我真心的覺得公車老早前就看到,但是動線沒算好
不然我開門放東西時,就飛了~

最後,我的保險公司全賠公司
初判表寫…開啟車門,未注意後方情況
會車禍,請先從~"因"果"來分悉,就可知道責任歸屬
雙方都危規停在紅線上,不是問題.問題是明知紅線不能停卻要停,再來停留時間過久.車門又未即時關上.這就是"因"你夫妻造就了問題..."果"當然就是對方應注意而未注意撞上你車~~
火車站前大多是劃紅線.代表此區不可久留~~我接送都是盡快駛離~~

argosyg wrote:
事情描述:小弟的老婆...(恕刪)


交通隊說的算....
你車門不是突然打開的
而是已經開一段時間的
所以不管誰對誰錯
後面那台的技術真得很差...

zuoaihua wrote:
違規停車,車道外側開...(恕刪)


你可能得搞清楚車門不是突然打開
還有撞它那台不是直行車
是後面一樣違停的車開出來
這個就讓我想到~~~~~~~~台灣應該將汽車都改成右駕!!!跟日本一樣


還有安全座椅還是裝在右後方的位置



這樣上車比較安全

gv9403 wrote:
個就讓我想到~~~~~~~~台灣應該將汽車都改成右駕!!!跟日本一樣..(恕刪)


大大的意思是汽車右駕
道路則維持跟現在一樣靠右行駛嗎
就算不是突然開門的,對方也可以灰說你是突然開門的,除非你有後面的行車紀錄器來推翻,對方如果有行車紀錄故意不提供硬要說你突然開門,變成大家都來灰
你的情況並不特殊...以法規來看就是肇責比較大
你開車道那邊放小孩也是圖方便吧
今天就算對方故意撞你
你還是要負比較大責任
開車在台灣本來就是很吃虧的事情
養成好習慣以後還是不要圖方便
要放東西開後車門 請從人行道側
不會因為這幾步讓浪費多少時間
但是可以避免掉很多不必要的垃圾事情
遇到事情先推託是人性
問題你不是法官,法官也不會去管這些好嗎?
恐龍法官怎麼來的?
就是因為都是依法宣判才會有恐龍法官
台灣人很喜歡上法院
每個法官每天要審理的案子都上百件
他可能會去考慮你開車門為了甚麼嗎?
重點只有兩個
違停
開車門應注意未注意造成後方車輛事故
開車還是乖乖養成好習慣
不要把錯誤的事情當理所當然
不然下次上來po文
下一個可能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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