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僥倖心理太強 明明知道酒駕是一種犯罪行為(公共危險罪)還是覺得沒那麼雖會被抓亂世用重典人是犯賤的..酒駕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 先關個一個月酒駕致傷 最少關十年不得緩刑 致死 最少關十五年不得緩刑效果絕對很好!
亂世用重典1.名下及其親屬三等親內財產扣押.扣除判刑理賠金額其餘歸還2.抓到酒駕無論有無肇事先關一個月.交保金至少五十萬3.肇事先關6個月.交保金100萬起跳致人於死不用審判直接以謀殺罪判刑.不得交保4.連坐.與肇事者一起飲酒之友人視同共犯同罪判之5.連坐.肇事者飲酒之餐廳或酒店直接斷水斷電一個月撞死人居然三萬就可以交保唉.....這是什麼社會現實世界應該不會有那麼重的罪不過這樣應該不會有人再酒駕了吧?
就像名嘴陳暉文說的~法律可以讓這些人交保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就押不住這些人所以是我們的法有問題!先修法才是正途修法太慢就請哪個沒用的馬鬃統趕快頒布個緊急命令也行!總之就像前面大大說的1.酒駕抓到無論有無肇事先關一個月2.再罰酒駕肇事平均醫療費用金額3.該車吊扣一年另外針對酒商開徵:1.高額貨物稅。2.另徵健康捐挹注健保,酒喝越多造成的身體及意外影響越大,所以販售越多稅率越高。雙管齊下。
酒駕致人於死------死刑酒駕致人受傷 (不論輕傷 重傷)------無期徒刑臨檢發現酒駕-------10年 永遠吊銷駕照 在各大報公佈姓名不要說這樣是否太重 因為只要有喝酒就不該開車我相信有喝開車的人看到一定會說這樣罰的太重但是永遠不會酒駕的人 就算三樣都罰死刑 也不會說半句話 (因為只要有喝酒就不該開車)
把警察偝偝的酒測儀器改裝 與車子電腦聯接發動引擎之前先吹 過了才能啟動就像暗鎖就命名為"科技酒精濃度測量氣動鎖"吧~~可是有個很大的破綻 就是找旁邊的帥哥 或辣妹幫你吹就破解了...哈......玩笑開大了言歸正傳我不飲酒我實在無法理解 為何喝了酒要開車?以現在一般百姓的收入現行的罰則其實已經夠重了雖然對有錢人是微不足道我覺得 酒駕的罰則應不分程度 而以最重刑下判不應該有致人傷亡才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