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er wrote:
110是速度上限
限果我的前面的假設是成立的
那很好, 不管你是不是超車
只要你速度不到110, 那你都是接到罰單的候選人
...........但很抱歉....你也是準備接單的候選人了.....
結論是..........內側車道很有可能變成另一個政府的生財工具 ...(恕刪)
啥意思?本來內車道前方沒人還是要以最高速行駛阿!
規則有:一定安全距離必須行駛回原車道這意思的規則,請看清楚!
bioer wrote:
.....
結論是..........內側車道很有可能變成另一個政府的生財工具 ...(恕刪)
關政府啥事?不要有事發生就說這!
不合規定受罰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