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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則驚人的新聞報導,國道用路人大家來評評理…

bioer wrote:
110是速度上限
限果我的前面的假設是成立的
那很好, 不管你是不是超車
只要你速度不到110, 那你都是接到罰單的候選人
...........但很抱歉....你也是準備接單的候選人了.....

結論是..........內側車道很有可能變成另一個政府的生財工具 ...(恕刪)

啥意思?本來內車道前方沒人還是要以最高速行駛阿!
規則有:一定安全距離必須行駛回原車道這意思的規則,請看清楚!

bioer wrote:
.....

結論是..........內側車道很有可能變成另一個政府的生財工具 ...(恕刪)

關政府啥事?不要有事發生就說這!
不合規定受罰是應該的!
romberg wrote: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
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條是烏龜車不能佔用內車道的法條吧
沒錯 不過好像沒有說明最高速限是多少範圍(所以看速限是不是應該以第一條來看)...(恕刪)


第一項是說最高速限高於90的高速公路以及80的快速道路,低於70的車應該走外側,
跟第三項的超車道最高限速沒關係,只是單純說慢車要走外側車道
最高速限每個路段都有標示,只要留意就知道了,每段不同,所以法條只要規定最高限速已經足夠,
至於限速多少請看路旁的標示,如果有人要超速,安全性的問題不在這個討論內
不過就算你超速到150、200,但是有一群車在你後面,前面又沒有車,你也不想加速了
還是一樣請開到旁邊的非超車道去讓人過去,因為你堵塞後方車輛的行車了
另外第一項的外側車道應該是指最右側,在超車時則可以利用緊鄰外側車道的車道,超完了就回到最外側車道
並不是說高於70就可走到內線超車道去,要走超車道,兩個前提最高速限加上不造成後方車堵塞
開龜速車的人通常都不會覺的自己是龜速行駛,

即使在內側開到時速100KM還是會影響很多後面的用路人,

這張罰單開得好.
我到不覺得是搶錢

而是正義終於獲得伸張

對於烏龜車本就該開罰了!等這一則報導已經等很久了!
「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車開在高速公路上真是一門學問
怎麼開能順暢...又不至於妨礙他人
這才是重點...

國內開速公路常見的問題有
1.大車超速...所以有時候跟在他們後面...反而一路順暢...不過小心自身安全
2.慢速車佔用內線道...10部慢速車...估計只有2-3部會讓路...
3.部分由砸道開上來的車輛直接開到內線道...然後慢速行駛
(我覺得這種人最過分...好像整條高速公路是他家開的...)

對我來說閃慢速車大燈...已經不太做了...自己找縫鑽吧...

我覺得我們國家應該開一條無上限的高速公路...而且要做直一點...不要歪來彎去...
這樣從高雄到台北...應該有機會比高鐵快吧...我是說300俱樂部的...@@...
起碼不用去座高鐵...

對了...給這個開單的員警拍拍手...
看到這個新聞...實在是很無言阿

內側車道本來就是要超車用的阿..如果沒辦法維持最高速限行駛的話

為什麼要一直佔用內側車道..

實在不懂那些人在想什麼..
內線車道太多低於100以下的龜車了
給他閃燈也無動於宗
超過之後看一下
絕大多數都是穿裙子的
想一想也只好讓她們
因為~
她們只會開"自己"的車道
被條杯杯拍到開單
也只是剛好而已
被抓活該
看報導是警察測速兩次才開罰的
這種速度就跑在外車道, 幹麻看內車道擋人家的路.
罰的好, 5000 還太少. 應該要罰10000以上
想不到這個話題一下子就衝9頁~~~猛~~

個人也是覺得大快人心~~~~

不過話說回來 , 測低於110km/h的車 , 會開單 , 那要是超過110km/h的車不知有沒有一起被照......

這樣子太可怕了吧~~~
ELS56 wrote:
車開在高速公路上真是...
3.部分由砸道開上來的車輛直接開到內線道...然後慢速行駛
(我覺得這種人最過分...好像整條高速公路是他家開的...)
(恕刪)


我還碰過最內側車道90度左轉, 直接下交流道的, XD差一點就撞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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