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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們這些鄉民害死這個小男童的

法官認定沒有責任就是無罪?

我看到影片中的紅色馬三就是沒有讓道...

個人就覺得應該予以譴責...

莫名其妙!救護車鳴笛跟喇叭聲音都聽不到嗎?

這樣的駕駛有什麼資格拿駕照開上國道?

stephenliang wrote:
用你自己的話送給你"...(恕刪)



mr335ci wrote:
法官認定沒有責任就是無罪?

我看到影片中的紅色馬三就是沒有讓道...

個人就覺得應該予以譴責......(恕刪)


難道是"有罪"? 況且這件事連到法官裁定的層級都沒有.
如果照版主說的用完就該離開我沒有看到有人擋車阿,因為那三台車都在超車阿,沒看到行車紀錄器中線車道都有車嗎?我都還沒超車完怎麼切回去中線,所以不要認為大家都沒反應,或者沒道德實際遇到你也要判斷救護車要走哪邊你才能讓他吧,因為目前只看到救護車的行車紀錄器,假設當時救護車是打右方向燈你是前面車主要走哪邊

mr335ci wrote:
法官認定沒有責任就是...(恕刪)


只到檢察官而已~

沒有有利證據就起訴~法官也會判無罪~檢察官考績也會黑掉!

就算法律層面認定無罪!

但鄉民的正義~已經判兩台汽車駕駛有罪!

如果救護車上的小男童換成是某高官,內車道用路問題應該會被徹底檢討

bernie3208 wrote:
救護車開太快了前面的...(恕刪)


這就是"超車道應保持暢通"這個觀念的立意,
當行車都懂得保持超車道暢通時,就算有緊急事件,救護車疾行,也不會發生這種內車道行車反應不及的狀況。


嗯~有點道理~
在歐洲開過車就知道
只要是不超車, 大家就會乖乖的開最慢速車道
這樣子救護車是可以暢行無阻
只能說社會的教養不同
台灣人總認為不偷不搶不犯法就行
歐洲人就多了一份素養
不過從台北駕駛已經慢慢比較禮讓行人的情況看來
人民的素養是有在進步的
只是有錢很容易, 要培養人民素養可要花幾十年
看看對岸就知道了...
我沒說紅色馬三車主有罪!

但誰說要法律定罪了大家才能開罵?

即便那台車沒擋道...傷患也不見得能及時趕到醫院急救...

但個人就是認為馬三的反應太慢...看了不爽~~

stephenliang wrote:
難道是"有罪"? 況...(恕刪)

真人不說假話 wrote:
謝謝你的肯定...(恕刪)


我更肯定你應該去報名名嘴團

幹掉檢察官太大小用了
撇開最高速限~~

撇開法規~~

撇開駕駛技術~~



只要有一個觀念~~


"""""超完車,即回中線車道"""""

一大堆言論都不會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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