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定沒有責任就是無罪?我看到影片中的紅色馬三就是沒有讓道...個人就覺得應該予以譴責...莫名其妙!救護車鳴笛跟喇叭聲音都聽不到嗎?這樣的駕駛有什麼資格拿駕照開上國道?stephenliang wrote:用你自己的話送給你"...(恕刪)
如果照版主說的用完就該離開我沒有看到有人擋車阿,因為那三台車都在超車阿,沒看到行車紀錄器中線車道都有車嗎?我都還沒超車完怎麼切回去中線,所以不要認為大家都沒反應,或者沒道德實際遇到你也要判斷救護車要走哪邊你才能讓他吧,因為目前只看到救護車的行車紀錄器,假設當時救護車是打右方向燈你是前面車主要走哪邊
bernie3208 wrote:救護車開太快了前面的...(恕刪) 這就是"超車道應保持暢通"這個觀念的立意,當行車都懂得保持超車道暢通時,就算有緊急事件,救護車疾行,也不會發生這種內車道行車反應不及的狀況。
嗯~有點道理~在歐洲開過車就知道只要是不超車, 大家就會乖乖的開最慢速車道這樣子救護車是可以暢行無阻只能說社會的教養不同台灣人總認為不偷不搶不犯法就行歐洲人就多了一份素養不過從台北駕駛已經慢慢比較禮讓行人的情況看來人民的素養是有在進步的只是有錢很容易, 要培養人民素養可要花幾十年看看對岸就知道了...
我沒說紅色馬三車主有罪!但誰說要法律定罪了大家才能開罵?即便那台車沒擋道...傷患也不見得能及時趕到醫院急救...但個人就是認為馬三的反應太慢...看了不爽~~stephenliang wrote:難道是"有罪"? 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