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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以該律師的說法,那刑罰+預防不就是天下無敵,相信我,還是會有人酒駕,但少一個算一個。
以前騎車不習慣戴安全帽者,很多是因為有罰款而戴安全帽。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該律師適合加入廢死團體,超標準的廢死思想

新仔 wrote:
律師郭怡青則說,加重...(恕刪)


律師郭怡青則說,加重刑責「意 義不大」。.....
民眾要的是效果,不是意義,民眾需要在路上行的安全不希望莫名奇妙就被撞死了

+1

會讀書與會做事,果然是不同的。

blinnxu wrote:
律師郭怡青則說,加重...(恕刪)


要體諒一下讀書讀久了 頭殼會僵化
銀行的千元大鈔一疊又一疊,敢搶的人不多,因為強盜是重罪,如果改成:搶劫銀行若被抓到,搶得的錢要歸還,並處以600元罰金,請問搶案會不會增加?請問刑罰重不重要?
火戰車 wrote:
酒駕肇事駕駛人要承擔...(恕刪)


你的關連過度了....

成人娛樂喝酒幹嘛或是餐廳提供酒類飲品都是法律允許的

問題在於事後你酒駕是個人違法行為

照你的論述賣西瓜刀水果刀的都要關囉
狄拉克 wrote:
銀行的千元大鈔一疊又...(恕刪)


不是因為重罪才沒人搶,而是搶銀行是高難度的行動,
沒詳細計劃,熟知內部作業是不可能搶成功的。

就像防小偷闖空門,最好的方法是讓他覺得太花時間,
而不是闖空門就判死刑。
要是真有死亡筆記本,事情就好辦了。

有心的話 國民黨的利委過半數 要修法很難嗎
其實追根究底就是僥倖的心態照成,不管罰金再怎麼重!酒駕的狀況還是會一直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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