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ef68810 wrote:
大家有想過垃圾車沒紅燈左轉 最多撞爛垃圾車車尾 不會側滑到去撞倒紅綠燈跟婦人
你講那啥話
車禍事故 圍規的人最愛碰到酒駕客
因為千錯萬錯 酒駕最錯
如果沒有酒架 就算前方車違規
他也應該要停下來...就算沒停下來
責任也不在他
如果沒有開快車,怎會因為小小的違規
弄到打滑出人命呢.......
酒駕+超速駕駛 才是最該死
beer8402 wrote:
不可啊!近朱者赤,近...(恕刪)
garysong wrote:
又是酒駕肇事
建議酒駕因該直接扣車跟吊扣駕照,政府還可以把可用的車拿去當公務車,也可以法拍當建設經費用
我就不信有那樣多人可以買車來酒駕, 哪來那樣多汽機車在外面狂飆危害市民,青少年飆車也是直接扣車,
不信青少年有那樣多錢買車來飆...
明明重法一定有改善的空間但都不願意做,難道要類似的案件真的發生在你我身上法官或是官員才會感同身受的去做改變嗎?
台灣的法律可悲,酒駕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結果肇事者呢?
1. 酒駕吊扣駕照
2. 公共危險罪
3. 過失致死罪
加總起來這類似的案件平均都判約三年上下
一個家庭一個生命只值三年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除了吵熱此事,更要督促修法,加重刑責:
酒測達法定值致人傷害或死亡,不得緩刑,不得緩刑,不得緩刑
再犯者加重三倍刑責,永不得考照、車子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