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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beef68810 wrote:
大家有想過垃圾車沒紅燈左轉 最多撞爛垃圾車車尾 不會側滑到去撞倒紅綠燈跟婦人


你講那啥話
車禍事故 圍規的人最愛碰到酒駕客
因為千錯萬錯 酒駕最錯

如果沒有酒架 就算前方車違規
他也應該要停下來...就算沒停下來
責任也不在他

如果沒有開快車,怎會因為小小的違規
弄到打滑出人命呢.......


酒駕+超速駕駛 才是最該死
土城加藤鷹
深深體會自己有多渺小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有多諷刺
很明顯的法律之前 富人 跟 窮人 是不平等的...........
希望這件事情不要被摸摸頭了~

事情的發展~ 很關注!

beer8402 wrote:
不可啊!近朱者赤,近...(恕刪)



我也認為不可啊 , 你想想看要一個那麼小的小孩子 , 天天面對害死父母的仇人 , 這樣子長大心態
會正常嗎 ? 更何況 , 葉家會善待她嗎 , 萬一那個小女孩又死在他家怎麼辦 ??

aks333.tw wrote:
針對酒駕這種明知可避免卻心存僥倖之行為,
若是僅以公共危險甚至過失傷害來辦都與事實不符,
故強烈建議應以論處,
並依酒測濃度視做犯意之程度來量刑,
酒測濃度越高就表示肇事者蓄意殺人之犯意越明顯!

支持修法+1




照目前的法律,不是變成只要先喝很多酒,然後再開車去撞死人,就不會有殺人罪的問題??

現在大家如果都不關心,
以後很有可能受害的就是自己或自己的家人親戚朋友了!


推!!
sevenyet wrote:

我每天祈禱跟用念力
希望再多撞幾個這種政客高官或立委的家人吧!!
或許修法可能會創紀錄的一天之內完成也不一定!...(恕刪)


難道真的要期待下次發生這類似的事情是在高官或市立委上面嗎
難道真的要祈禱在發生是在這些人身上嗎?

iotw1 wrote:
講一句不中聽的話.法院是有錢人家開的.這樣你了解了嗎?
看看多少官員是學法出身的.
連總統都是台大法律系出來的.但台灣的法治情況有比較好嗎?
有錢人掏空犯法都跑出國了.


法院是懂法律的人開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31/today-so3.htm

只是有錢人能找到最知法玩法的人替他辯護…

goobee0935 wrote:
幫蓋一層樓,別沉了!...(恕刪)

+100了~~
小妹妹
才不要被葉家領走

萬一那個白目
對小妹妹怎樣

那該怎麼辦

寧願找個好人家安置小妹妹
然後葉家該供養到大學畢業一切開支


majer wrote:
我也認為不可啊 , ...(恕刪)
garysong wrote:
又是酒駕肇事

建議酒駕因該直接扣車跟吊扣駕照,政府還可以把可用的車拿去當公務車,也可以法拍當建設經費用
我就不信有那樣多人可以買車來酒駕, 哪來那樣多汽機車在外面狂飆危害市民,青少年飆車也是直接扣車,
不信青少年有那樣多錢買車來飆...
明明重法一定有改善的空間但都不願意做,難道要類似的案件真的發生在你我身上法官或是官員才會感同身受的去做改變嗎?

台灣的法律可悲,酒駕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結果肇事者呢?
1. 酒駕吊扣駕照
2. 公共危險罪
3. 過失致死罪
加總起來這類似的案件平均都判約三年上下

一個家庭一個生命只值三年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除了吵熱此事,更要督促修法,加重刑責:

酒測達法定值致人傷害或死亡,不得緩刑,不得緩刑,不得緩刑
再犯者加重三倍刑責,永不得考照、車子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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