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link888 wrote:你提這個問題,自己不...(恕刪) 不需要指責別人可笑好嗎? 這裡只是討論的地方! 我主要的意思是說 不能因為沒有裝機或貼扣款貼紙,就剝奪別人使用道路的權力!為什麼不能單次付費!這樣了解嗎?
cklin01 wrote:我前擋有貼隔熱紙eT...(恕刪) 沒錯!電子收費反而會讓用路人有多付費的機會,而且對於不常使用高速公路沒有申請ETAG的人反而要多收費,這樣並沒有比人工收費來的有利,只有過收費站比較快一點而已.
ETC很好,遠通很爛高公局先拿出 "良知" ,下面這幾件事辦一辦,相信就不會有那麼多人賭濫了..1. 為什麼連續假期,高速公路暫停收費,國家要"依約"賠償遠通公司的損失, 而遠通公司無法在期限內達成使用率,卻不用"依約" 罰款給國家?2. 為什麼遠通以紅外線系統方案得標,搞很久都沒成功,現在自行改用當初落選的無線電波系統,明明和得標規格不同,高公局卻悶不吭聲? 如果有廠商以1000元標得馬總統的沙發採購案後,廠商說錢不夠用,不然給兩張板凳好了,難道可以接受嗎?3. 為什麼已經招標給民營的業務, 卻要拿全國人民的稅金,濫用國家公器, 補貼ETC優惠,要求收費站人員發傳單,還有處處可見的廣告文宣, 這些不都應該是得標廠商自己該付出的營業成本嗎?我不反對,甚至非常期盼能使用便捷的ETC, 但我也不會為了一己的方便,就默許這不公不義的官商關係合理化,一個人拒用遠通公司的ETC, 也許對大財團不痛不癢, 但只要大家都能站出來發聲,不信青天喚不回.
foxlink888 wrote:呃~說穿了,你不就是為了反遠通而反etag不是嗎??今天如果換一家來搞etag,或許你第一時間就去裝了,不過我用etc以來倒是沒發生過沒扣到款~我才不管誰來搞etag,對我而言,方便才是王道~ 我使用ETC OBU,六年多了。失敗率壹直在 4/12-8/12(過12站,失敗4-8站) 之間徘迴。換過兩台加強機,壹樣無解。遠通電收束手無策-無解高公局,裝死。補繳到讓我很抓狂。就客服而言,我給他們50分。因為它們基層很努力,但接申訴電話那票很混。你的問題應該改為:假設若有壹家新出來公司叫鳥通電收,也是用預繳,不管扣款成功或失敗,採用月結方式,但用紅外線,機子要另外買,自費NT3000元。而遠通電收用ETAG,ETAG免費送,扣款失敗補繳方式,如同現在ETC OBU系統。兩家費率都壹樣。我會選鳥通,不會選遠通。因為補繳方式的方便性,用起來比較爽!!重點在整個系統設計,不在是不是用微波或紅外線。
我每天至少要經過收費站1至4次,但我絕不用"遠通"的etc,所以不必去"徐"的關係企業作繳款、押金、代收、裝機、欠費、罰金。etc好不好用,絕對好用;方不方便,絕對方便;商人要不要賺錢,絕對要賺錢;使用者要不要付費,絕對要付費,但!高速公路用誰的錢蓋的,納稅人的錢(逃漏稅的就閉嘴吧!),管理員是政府(高公局),我每年付薪水給管理員,每次過收費站還付管理費給管理員,管理員竟然收了我給的薪水(外加年終獎金)與管理費,現在卻將自己的業務外包給中包,薪水照領,管理費照收,然後叫我再去付錢補差額,還規定我只能給一個用作弊取得標案的中包做,做的爛又跩,還不能處罰他,結果讓自己兄弟-中華電信(民營官股)做了一場浪費時間與金錢,研究這個電子收費計畫的秀,真是有夠瞎!賺錢,只要是賺該賺的,都合理!但是如果不合理,幹嘛給他賺!路是花納稅人的錢由國家蓋的,為什麼還要讓財團來收保護費。講一句不客氣的,這也不是什麼先進的技術,高公局買個系統回來,再將收費員培訓成系統維護工程師,搞不好還不用裁撤那麼多人,技術成熟了,還可以外銷賺外匯,而且賺的錢,都是進到國庫裡去。如果要偷懶一點也行,開個標案也行,今年由甲來維修,做不好,賺罰款,明年改由乙來維修;當監工,千錯萬錯都是維修廠商的錯,黑鍋都有人背,輕鬆又自在,不用像現在,護航的離譜,不敢罰也不敢撤,明的是自己背黑鍋,有沒有奸情?嘿嘿...誰知道!總歸一句話,不用不得已,老子不是不要用etc,是不爽給"徐"賺!
race01 wrote:eTag會失靈召回 1500車主怨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nexttv/20120302/10124918 半年後招回?那這半年車主因為扣款失敗,而額外付出的 時間和金錢,高公局如何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