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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後座繫安全帶過得了法案?

其實問題是出在是否影響別人,如果會影響到別人,那合理,例如酒駕,如果你在無人
島酒駕,那應該沒有罰與不罰的問題,但,在台灣的路上就嚴禁了,放到後座安全帶來
看,你不繫安全帶,可能喝飲料會濺出來,吃蛋糕會沾到臉,並不會影響到其他人,最多
可以到勸導的程度,為什麼會出現罰則,這是問題所在,就好像有鄉民提出硬性規定要
帶套的例子,一樣荒謬,也可以看成是民主的盲點,請問誰同意了?與其定此罰則,不如
把放屁放到空氣汙染管制條例上頭來得有意義一些,當然有人提到如果是有聲音的屁,
那當然得再加上噪音管制條例,罪加一等.


我自己開車所以我一定是要繫安全帶的,所以有沒有這條法令對我好像也沒差,至於現在每台車後面都有安全帶所以也不用花錢買 就只是法令強迫要繫而已 不過有繫比較安全是真的..
照理說 如果是開車的人其實現在討論這個好像也沒有用 因為都繫習慣了 所以我不知到討厭繫安全帶的爭議到底在哪 @@?
edwin23 wrote:
白癡腦包
連非機都拿出來比
飛機的出事率是非常低的
一天全球有幾個車禍?阿墜機的有幾個?
...(恕刪)


飛機飛航總數跟汽機車總數與旅程都完全不同 您如何比出來的?
如何單以出事率相比? 是對撞還是撞山? 計算方式為何?
請教一下這位聰明人士? (請自行計算,別上網搜尋....)
setzer168 wrote:
原因很簡單!一切都是...(恕刪)


我不反對安全帶..

我只覺得..政府大事不做..小事管太多..

ETC 要不要管一下..

隨油徵收燃料稅要不要談一下..

jansico wrote:
如果是成年人 繫安全...(恕刪)


那你到底是贊成還是反對呢? 說5秒就搞定的事情 沒甚麼好反對的,但我一點也看不出你有支持的意思

1.身高太矮的小朋友繫安全帶 反而 會有危險
如果我有了小孩 身高不足 但是很胖 座不下安全座椅 那誰告訴我如何繫這安全帶
為了自己孩子的安全,還等著別人來告訴你嗎? 還是說回到不繫安全帶就沒問題了,什麼都要等別人教了才願意做,這叫等死。

2.身障人士還要被要求取得證明,這不是好笑嗎?
難道他要每天帶個證明,臨時要搭個車,還要坐公車回家拿嗎
隨身帶證明是基本的,否則就不要在臨檢時嗆警察 "你看不出來我是身障人是嗎?"

3.疾病的種類很多,不要胸痛,要急診時,剛好被開罰單
警察可以告訴你,帶醫院證明去申訴
有證明為什麼不帶?挑戰公權力嗎?找警察麻煩嗎? 說到這裡,安全帶你到底是用還是不用啊

4.這就是一個大漏洞,政府的說明這麼不周全,如果又是雙胞胎呢?
沒力了,等你有雙胞胎再請告訴我你希望怎麼保護他們的安全吧,至少我身邊有雙胞胎的朋友 "一點也沒有" 你擔憂的問題。

5.遊覽車為何不規定罰責呢?這不是你一句說:「遊覽車有,可以自己繫安全帶」就帶過去
這也是不合理的地方,不得不讓人想像這其中必有廠商利益
我就是一句話,有安全帶我就用,就這麼帶過去,你可以不要用啊。廠商利益我不管,只管自己的命,不要期待別人告訴你怎麼活下去,等翻車時你就知道了。

6.會有問題的狀況太多了,也沒聽到政府告訴我們要如何依據不同的狀況,使用安全帶
a.如果今天妳的小孩是過動兒,不會好好待在座位上----為了安全,請努力教育他
b.沒車的父母帶小孩去朋友聚會,也不能請朋友開車送回家,因為朋友沒小孩不會準備安全座椅----請在出門前就想到這些問題

不要老是以為別人只想要鑽法律漏洞
也不要老是以為別人會替你安排一切,如果你不想用安全帶就別用,如果在使用上有問題就想辦法解決,你是想要政府出一本兩百頁的安全帶使用手則嗎? 5秒鐘扣一條帶子來降低你的死亡率還這麼多話? 我一點也看不出你有支持的意思。

我只想幫那些會碰到問題的人,尋找正確的方法
相信他們會感謝你的,在發生車禍之前。

有手有腳的正常人你們就好好繫上安全帶
我可以按 "讚" 嗎?

法案拖了6-7年,硬要上路只是苦到其他人
只是扣上安全帶就要花 6-7 年來立法,台灣人真勇敢。再不上路苦的人更多,我說的是事故者的家人。

我是不痛不癢,對我來說這只是5秒的事情
這點我們看法一樣嘛!
敗家指數 EOS 5D2、EF 1635 L、EF 2470 L、EF 70200 L、EF 50 F1.4
Iwillmax wrote:
那你到底是贊成還是反...(恕刪)


我再說一次

重點是 現行的安全帶並不是為了有特殊需求的人設計的
所以 只用自身的條件來想並不全面 也是我說這法案草率的地方


你我都有良好習慣很好

但是

我不知道 政府機關到底回答了我甚麼問題

1.小孩繫上不合身的安全帶,就是危險,或是達不到原有的設計 大家都知道嗎?

那沒車的家庭 生個雙胞胎1~4歲 難道要自備兩個安全座椅 搭便車嗎?

/(-.-)\

jansico wrote:
我再說一次 重點是 ...(恕刪)


話說 "人死留名,樹死留皮",身心健全的人就不討論了,看他們名字想留在薪水袋上、保險單上、還是死神名單上,我想這點你我都沒有興趣。冷靜點討論一下,至於小孩或是生理上有障礙的人士,很遺憾沒有實際範例在身邊我無法提出什麼辦法。

就幼童來講,依國外法律(美國)來說,不管你是生幾個小孩或是搭乘的是不是自己的車,沒有遵守法律就會被罰,因為你 "危害到孩童的安全"。這沒有什麼配套,或是幫你考慮到,因為這是父母要 "自己考慮到" 的範圍。

依比較上來說,幼童當嚴重車禍發生時,沒有綁安全帶而在車內翻滾,或是直接撞破擋風玻璃飛出車外,又或者有上安全帶,而被硬勒住而受傷,哪一個比較嚴重? 這點我不知道,如果有看法也可以提出。我只能說 100 比 99 的話,還是用安全帶比較好。

就身障人士就更難說了,在車禍沒發生時卻被安全帶嘞死,或是車禍發生時安全帶造成致命傷? 如果是這麼嚴重的車禍,難道說沒有安全帶會更安全嗎? 另外,如果身障人士是坐在前座、甚至是駕駛人呢? 他能不能,會不會繫上安全帶? 如果在前座就可以,為什麼在後座就不行? 不是每個人都有專任司機的不是嗎?

沒錯,草案之所以很草,就是顧慮的方向不足,民眾可以建議改善,不過如果是舉什麼政府稅收問題、拉重機車下水、連飛機也不放過、還扯到 EPS 上,就為了不想綁安全帶的身心健全人士,那麼,還是上他們的名字去留在他們喜歡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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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回文已對立,離題失焦,故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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