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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不和解~好無助

基本上

除了保險要保之外,行車紀錄器最好也是裝一裝!

然後發生車禍的當下

首先不能慌張! 你一慌張就可能說錯話! 要非常冷靜與鎮定!

當然打下雙黃燈並且下車查看、關心對方是否有受傷、詢問是否要叫救護車

接著就打電話報警!! (報警這動作你本人來做會比較好)

如果雙方車輛還可以移動的狀況之下,為了不影響交通

記得拿粉筆(通常我車上會放個1~2隻) 將雙方車輛所有輪胎的位置作清楚的標記

接著拿出手機,先將對方車牌拍下來!

然後把車輛移開!



在警察尚未到達的前夕,冷靜的思考判斷,這場車禍對方與自己是否有造事責任、或者違規部份

接著大概稍微喵一下現場是否有監視器!


然後警察來的時候

作筆錄時會是一個關鍵!

你必須避重就輕的描述狀況,儘可能提出對自己有利,或者對方違規造事的部份

緊緊的強調與咬住對方造事的責任所在!!


還有切記,筆錄裡不要出現"我認為" "我感覺" "好像" <<<<這種似有若無的字眼

盡量以確定的口吻與遣詞用句 做筆錄!



如果車禍一發生,你就100%確認自己沒有任何違規與造事,就直接把行車紀錄器交給警方去看最快!!

也是最有力的鐵証! 因為筆錄多半雙方都會說對自己有利的! 行車紀錄器會是你最好的證據



離開警局或做完筆錄 等待時

連絡自己的保險公司

PS:尚未與自己保險公司連絡商談之前,切勿口頭上承諾給予對方任何賠償與和解!


基本上的大概就是這樣吧~

剩下的請其他大大幫忙補充,或者有錯誤的地方也請指教囉=)

就我的經驗..讓她告吧

檢察官傳妳出庭
妳就把狀況說明,表示妳根本沒時間也沒機會注意這樣隨意變換車道的車輛
然後檢察官大概會問妳燈號過程
你就描述你看到妳的燈號呈現錄燈且正常行使
根本沒料到會有人隨意變換車道
然後再看看對方怎麼說

妳要跟檢察官表示
若妳有肇事責任
妳絕對願意配合賠償
但要是個合理的費用
如果要賠再說

至於賠償的細項則要注意:
(包括損傷等等..如果衣服破掉妳就要對方出具衣服原來的發票
車子損傷就要有維修的單據,受傷就醫要有醫療費用收據
你還要一次一次檢視他的醫療費用收據是否跟車禍受傷的目的相同
還要考慮到折舊喔..好比老車撞傷修復當然要扣掉那幾年的折舊
然後整個金額若有肇事比例則按比例分攤)

另外
就我所查到的精神賠償
一般來說是醫藥費的1/2(台北市政府的國賠精神賠償比例)
這都可以先準備好到時候出庭好跟檢座說明

對方拿不出單據
說不出個要求費用的所以然
妳就不要理他了
反正告下去怎樣在說
比起那天殺的55萬元 誰勝誰負孰難斷定

我自己也是被小女生闖紅燈撞車門(去年在台中)
不過是四肢擦傷700多元急診費
警局調解先開口要2萬元
我一聽就翻臉 想要這樣跟我討錢 上法院去討吧
接著區公所調解我直接就不去
到了台中地院偵查庭 那女生的王八父親居然獅子大開口4萬元新台幣
去搶比較快啦
一口咬著說我闖紅燈之類的(路口沒監視器)
說他經驗豐富 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小車責任比較大
還放話要讓我留前科
當然我筆錄是說對方闖紅燈 我時速大約30km

法官調閱燈號時相表在詰問雙方
小女生馬上就露馬腳
燈號變換順序當場說錯
農曆年前我就收到不起訴書
一毛都不用給
我媽一開始還想付個幾千一萬好消災
這種心態我認為只會內傷

真有責任男子漢大丈夫
釐清真相
瞭解肇事的前因後果
該是我們的就要去處理好
但是漫天喊價這就是我所不齒的
我當然同情那個撞到我的人受了傷
也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
若太超過的話就不要談了
做人要講道義的
現代很多人真的吃人夠夠..

樓主希望妳開庭順利阿!
有機會的話想辦法問長輩有沒有認識律師
先諮詢一下出庭的應答
再上場會比較好喔
建議跟電信業者調閱你有打電話給對方慰問的通聯紀錄,讓對方去告沒關係,到時候就跟法官說你都有打電話去關心,並沒有不理,基本上大車撞小車,法官通常都會同情小車而判大車的錯,如果你的敘述是正確的話,基本上機車本來就禁止行駛快車道,所以光憑這點你就不用怕他了,頂多就是讓你付點"道義責任"而已啦!55萬,去搶比較快...給你參考參考
Smart
讓他告...不要怕

我朋友從巷子口綠燈出來..撞倒一個騎腳踏車逆向跨越車道...闖紅燈的小孩
也沒很嚴重..骨折而已..當下報警+叫救護車
警察的筆錄..是說我方無明顯過失..對方涉嫌闖紅燈..逆向
對方找來2個像是黃牛之類的..一開口也是500萬..
一直想和解..對方就獅子大開口..
後來半年快到了...對方直接提告
到了法院..檢察官問完..問說你們在想想..要不要和解
對方家屬...開40多萬....當然不會給啊
保險聽了也笑說...我方都無明顯過失了..又不是盤子
最後好像5萬處理掉了....

給妳參考一下

交給保險處理..他們比妳有經驗
當你說今天的煩惱 當你說夜深 你睡不著 我想對你說 卻害怕都說錯 好喜歡你 知不知道


發生意外誰也不願意
不過並不是小車就比較吃香

之前我開三噸半也跟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機車違規左轉
我綠燈後直行
機車從我前方直接鑽過去
然後撞到我右側後視鏡桿
前方擋風玻璃被他的安全帽敲裂
右方車窗玻璃全碎
右方大燈全毀
右方保桿(鐵)凹陷卡住車門

對方則是身體多出擦傷
左小腿骨裂
右大腿骨折
機車半毀

一開始也是調解不成上法院
之後判決下來
我只賠部份醫藥費
後續費用也不用賠
對方則是必須把我車子受損部份全部修好

所以
上法院或許耗時間
但是就去吧
至少
判決下來也賠得心服口服


大大以上的案例可供參考!!機車違規出車禍得賠給對方更重!!!
不用想太多.
一般可以交給保險公司!!
千萬千萬別隨便和解.
妳誠意都做足了....
還沒共識就上法院...
直接上法院吧

記得調解的時候要錄音

鈀對方的惡行惡狀公布出來

順便索取精神賠償
不和解~也沒關西啦~你太老實了~
我當初騎車被撞~對方也沒和解~
你有保險八~
找當初買車的業務員~和保險員~就可以處理了~
祝你好運~加油~
用路權去思考就可以了,
對方沒有路權,
而你又不是應注意未注意,
可以基本上是沒有責任,
至於初判表,
在刑事庭應是無效的,
要到交通事故鑑定委員任,正式申一張,
若由檢檢官提出申請,是免費的,
自己申請則要三千元,並等兩個月
而且,初判表如何判定你超速????
問題在於:保險黃牛介入,事情就不是以常你來看,
因為牠們是抽成的
以後作筆錄的時候,請直接講開不到30
不要模稜兩可,講的越確定越好~
實際上開多少也不會有人知道,除非你車上有安裝黑盒子

另外,千萬不要說自己沒看到、沒注意到
做筆錄的時候,就要把眼前的狀況與對方的相對位置清楚報告

以上兩點有做好,保證連過失傷害都沒有!




直行車還會有判過失,那真的是自己不夠聰明了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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