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險要保之外,行車紀錄器最好也是裝一裝!
然後發生車禍的當下
首先不能慌張! 你一慌張就可能說錯話! 要非常冷靜與鎮定!
當然打下雙黃燈並且下車查看、關心對方是否有受傷、詢問是否要叫救護車
接著就打電話報警!! (報警這動作你本人來做會比較好)
如果雙方車輛還可以移動的狀況之下,為了不影響交通
記得拿粉筆(通常我車上會放個1~2隻) 將雙方車輛所有輪胎的位置作清楚的標記
接著拿出手機,先將對方車牌拍下來!
然後把車輛移開!
在警察尚未到達的前夕,冷靜的思考判斷,這場車禍對方與自己是否有造事責任、或者違規部份
接著大概稍微喵一下現場是否有監視器!
然後警察來的時候
作筆錄時會是一個關鍵!
你必須避重就輕的描述狀況,儘可能提出對自己有利,或者對方違規造事的部份
緊緊的強調與咬住對方造事的責任所在!!
還有切記,筆錄裡不要出現"我認為" "我感覺" "好像" <<<<這種似有若無的字眼
盡量以確定的口吻與遣詞用句 做筆錄!
如果車禍一發生,你就100%確認自己沒有任何違規與造事,就直接把行車紀錄器交給警方去看最快!!
也是最有力的鐵証! 因為筆錄多半雙方都會說對自己有利的! 行車紀錄器會是你最好的證據
離開警局或做完筆錄 等待時
連絡自己的保險公司
PS:尚未與自己保險公司連絡商談之前,切勿口頭上承諾給予對方任何賠償與和解!
基本上的大概就是這樣吧~
剩下的請其他大大幫忙補充,或者有錯誤的地方也請指教囉=)
檢察官傳妳出庭
妳就把狀況說明,表示妳根本沒時間也沒機會注意這樣隨意變換車道的車輛
然後檢察官大概會問妳燈號過程
你就描述你看到妳的燈號呈現錄燈且正常行使
根本沒料到會有人隨意變換車道
然後再看看對方怎麼說
妳要跟檢察官表示
若妳有肇事責任
妳絕對願意配合賠償
但要是個合理的費用
如果要賠再說
至於賠償的細項則要注意:
(包括損傷等等..如果衣服破掉妳就要對方出具衣服原來的發票
車子損傷就要有維修的單據,受傷就醫要有醫療費用收據
你還要一次一次檢視他的醫療費用收據是否跟車禍受傷的目的相同
還要考慮到折舊喔..好比老車撞傷修復當然要扣掉那幾年的折舊
然後整個金額若有肇事比例則按比例分攤)
另外
就我所查到的精神賠償
一般來說是醫藥費的1/2(台北市政府的國賠精神賠償比例)
這都可以先準備好到時候出庭好跟檢座說明
對方拿不出單據
說不出個要求費用的所以然
妳就不要理他了
反正告下去怎樣在說
比起那天殺的55萬元 誰勝誰負孰難斷定
我自己也是被小女生闖紅燈撞車門(去年在台中)
不過是四肢擦傷700多元急診費
警局調解先開口要2萬元
我一聽就翻臉 想要這樣跟我討錢 上法院去討吧
接著區公所調解我直接就不去
到了台中地院偵查庭 那女生的王八父親居然獅子大開口4萬元新台幣
去搶比較快啦
一口咬著說我闖紅燈之類的(路口沒監視器)
說他經驗豐富 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小車責任比較大
還放話要讓我留前科
當然我筆錄是說對方闖紅燈 我時速大約30km
法官調閱燈號時相表在詰問雙方
小女生馬上就露馬腳
燈號變換順序當場說錯
農曆年前我就收到不起訴書
一毛都不用給
我媽一開始還想付個幾千一萬好消災
這種心態我認為只會內傷
真有責任男子漢大丈夫
釐清真相
瞭解肇事的前因後果
該是我們的就要去處理好
但是漫天喊價這就是我所不齒的
我當然同情那個撞到我的人受了傷
也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
若太超過的話就不要談了
做人要講道義的
現代很多人真的吃人夠夠..
樓主希望妳開庭順利阿!
有機會的話想辦法問長輩有沒有認識律師
先諮詢一下出庭的應答
再上場會比較好喔
我朋友從巷子口綠燈出來..撞倒一個騎腳踏車逆向跨越車道...闖紅燈的小孩
也沒很嚴重..骨折而已..當下報警+叫救護車
警察的筆錄..是說我方無明顯過失..對方涉嫌闖紅燈..逆向
對方找來2個像是黃牛之類的..一開口也是500萬..
一直想和解..對方就獅子大開口..
後來半年快到了...對方直接提告
到了法院..檢察官問完..問說你們在想想..要不要和解
對方家屬...開40多萬....當然不會給啊
保險聽了也笑說...我方都無明顯過失了..又不是盤子
最後好像5萬處理掉了....
給妳參考一下
交給保險處理..他們比妳有經驗
當你說今天的煩惱 當你說夜深 你睡不著
我想對你說 卻害怕都說錯 好喜歡你 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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