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6913 wrote:
針對這部份的文字回文~
請問你在新聞上面有看到過 因為讓道 發生爭執而被攔車被打 被開槍的嗎????
假設 讓個道可以讓別人更方便 對自己也沒啥損失 可以預防上續的問題
(恕刪)
終於有人理性的回應文章,
我先給你一個

的確有人會有違法犯紀的行為,
但很多人很囂張的原因是他有個錯誤的觀念
以為超車道名為超車道就只能超車之用
擋到我就給我滾,這樣的錯誤心態,當然不是全部的人,您可以看看,
光我這棟樓就有多少人是這樣的心態
但事實上是
1.只要中線陸續有車,守法合法的駕駛得以最高速持續行駛於內車道
2.只要中線陸續有車故在最高速限行駛擋住後方車輛情況下,亦不解釋為造成堵塞。也不構成占用超車道
3.並不是後車比前車快,前車就必須讓,不論速度多快,這是錯誤的,只要前車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於內車道,只要最高限速繼續行駛,可以持續行駛於內車道,
希望他們這些人在自知理虧的情形下,
會將氣焰壓下去,
能救一人是一人,
allen6913 wrote:
請問一下不開內車道 真的那麼痛苦嗎?
需要在那邊爭的面紅耳赤嗎?
還要搬出一堆法條說自己是合法的
是是是,
中線沒有車的狀況下,肯定要開中線囉,
會開內線,不就是中線有車嗎?
總不能為了內車道也是超車道三個字,就棄內車道不使用吧,
allen6913 wrote:
還要搬出一堆法條說自己是合法的
法治社會當然講法規阿,
當然不喜歡遵守法規的,
我都會建議他去選立委修改成他自己喜歡的法規
allen6913 wrote:
有些道德的事情法律是無法規範的
是的,對法律不滿意的,
會建議他去選立委修改成他自己喜歡的法規,
不然大家也只能遵守
allen6913 wrote:
就用噪音舉例好了 假設法律規定 噪音不得超過80分貝
你鄰居硬是用75分貝的噪音吵到你無法睡覺(可能是放他覺得很好聽的音樂)...他沒犯法阿
可是你被吵到睡不著 你去反應 他硬是說卻沒犯法 所以他不需改變 還反嗆你妨礙他人自由(明明他只要換個耳罩 或者轉小聲一點就皆大歡喜)
請問樓主的心裡會作何感想
如題75分貝我是睡得著的,
萬一隔壁只是開電風扇50分貝,你都睡不著那該怎麼辦?
隔壁不就不能開電風扇?
所以才需要有法規數據上的規範,
中線有車的狀況下,
內線車道可以以最高限速持續行駛的規定是合情合理的,
不要因為"超車道"三個字因噎廢食,就不去使用內車道
allen6913 wrote:
不就是不佔用超車道 讓個路麻...
7.高公局網頁表示

8.當然想要讓也不是不行,個人意願囉,反正不違規超速且安全無慮的情況下我都不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