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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 被人追上就要閃的歪理是從哪來的? 有神回覆可以看嗎?

herblee wrote:
這句話只說,應適用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有倒過來說, 101條不適用於"高速公路"嗎?

所以道安和道處每一條都適用"高速公路"?

因為它沒說不適用於"高速公路"

herblee wrote:
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
這裏沒有任何一個字提到"超車"

看前後文也知道這段在說啥

不然你跟我說啥東東應屬變換車道超越??

再裝啊

herblee wrote:
民國71年,當時的"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當中沒有"超車道",超車等等文字,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是94年之後的法規才有的,之後還有幾次修訂, 當時的法規只有"變換車道","超越", 自然不會去引用"超車"的條文
71的函釋, 當然不會知道 94 年的法規寫些什麼

所以民國71年在高速公路超車都不用遵守超車規定?

94年之後就要遵守超車規定?

這邏輯說的通?

更何況亂引用"超車"的條文是你H神
Daniel Blue wrote:
解釋文中很清楚說明多車道超車為變換車道行駛
不受第97條規定限制

怎一直重複跳針

H神不一直重複跳針要怎自圓其說?

不一直重複跳針那他的長篇大論怎辦?

承認根本立論法條不適用 後面超車道有的沒的也不用再拗了

地基塌了要怎蓋他的大樓?

你說是吧 呵呵



H神以前還說因為法規寫內線是超車道 所以五楊高架內線設高承載道於法無據
tm wrote:
根據我個人經驗只要你被後車緊咬的時候,

我個人認為後車絕對有實力開的比你還快,

或者後車絕對有誓死如歸的特攻隊精神,

我的選擇是閃,無論我是否有多大正當性的路權,

沒有必要冒險,沒有必要發怒,

只因為這是自衛駕駛很重要的一環


被後車緊咬的時候安全的作法是維持原有路徑不要動方向盤, 讓自已的行為容易為後車所預測, 並且減速拉開和前車的車距為正常的兩倍, 以避免緊急狀況急煞被追撞. 不然在壓力下變換車道容易出事, 寧可讓後車受不了自已去變換車道而不要自已去冒險.
bd_player wrote:
被後車緊咬的時候安全的作法是維持原有路徑不要動方向盤, 讓自已的行為容易為後車所預測, 並且減速拉開和前車的車距為正常的兩倍, 以避免緊急狀況急煞被追撞. 不然在壓力下變換車道容易出事, 寧可讓後車受不了自已去變換車道而不要自已去冒險.

bd_player wrote:
減速拉開和前車的車距為正常的兩倍, 以避免緊急狀況急煞被追撞(恕刪)

行徑讓後車容易預測的想法是對的,但是後車緊咬你的時候絕對不認為你會減速,
而是預期你會讓出超車道。

所以為了拉更長的安全距離而減速,自然就會違反最高速限原則。
然後減速的行為反而更造成後車困惑,越容易發生危險。

lin325 wrote:
行徑讓後車容易預測的想法是對的,但是後車緊咬你的時候絕對不認為你會減速,
而是預期你會讓出超車道。

所以為了拉更長的安全距離而減速,自然就會違反最高速限原則。
然後減速的行為反而更造成後車困惑,越容易發生危險。


被後車緊跟都有立即的生命危險了還管什麼最高速限原則, 減速自然要慢慢減, 不是去踩煞車, 而只是放油門來慢慢減速, 後車都製造了高度緊張了還換什麼車道, 這時行車方式愈單純愈好.
覺得是一種國民素養問題
猶如台北捷運手扶梯大家都知道要靠右
因為我知道他在趕時間麻
給人家走太慢我都還會不好意思勒
哪還有空跟人家起爭議.... 幹嘛一直催我...

互相體諒一下很難嗎?

沒什麼好討論的麻..讓一下啊
黃色小鸭 wrote:
新西蘭一樣一堆車非超...(恕刪)


第一次聽到新西蘭時我比較好奇的是新西蘭在哪??
對台灣人來說正常應該是紐西蘭
對26應該聽到的是新西蘭

----- 與引言無關 ------

至於內線問題在台灣應該很難解釋,內線交易也是
Russia是戰鬥民族
Taiwan較貼切文字遊戲民族反正中文一字多解一字多種念法都對,也要有個戰字那就筆戰民族,尤其是在電腦上論壇
樓上#1212的台北手扶梯靠右站的不成文舉動,應該是這問題的根本之道,有看到法規還是該解釋法規嗎?
在多數的國家內線道自然形成超車道及很少人會去佔用的原因在此.最終是習慣及素養造成的,而非爭可不可以,在台灣不是愛怎麼做怎麼說都行嗎?
剛說#1212是樓上那我這篇#1213一樣適用解釋成該是樓上還是樓下之爭??
黃色小鸭 wrote:
新西蘭一樣一堆車非超車開在內線 中外線卻空蕩蕩
所以新西蘭使用者都是笨蛋?還是新西蘭跟台灣一樣落後?

紐西蘭法規沒有規定 Motorway 內線是超車道
Road code 裡也僅建議 keep left unless you are passing

市區中外線沒車卻硬要龜內線的也常看到
也有車明明得讓路, 卻硬切出來跟你較量膽識
台灣龜車來這遇上素質差的肯定讓你先喝上一壺

另外敢問你哪隻眼睛看到紐西蘭比台灣先進了???
個人積分: 87, 不能再高了 www.flickr.com/photos/inunu
inunu wrote:
紐西蘭法規沒有規定 ...(恕刪)

問題就卡在速限
它國觀念的時速150 160相當於台灣的110 120
對速限本來就比較敏感
不然為啥有反對大重的聲浪
二檔斷油可到17格 三檔23格
四檔26格 五檔 六檔就更不用說了
這時候還要擋…心臟夠大顆
那更快的東瀛戰神 牛馬豬更可以到33格以上

要怎解釋"正在超越"而非"持續佔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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