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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圖) 我終於知到為什麼高速公路會塞車了

1.75噸以上即是大型車了

只可行駛外二車道

國三車道有何處大型車

可行駛90公里以上請賜教

謝謝~
嗯嗯~
這種討論到最後...一定又是,超車=超速
要讓?門都沒有,速限以我為準,乖乖在後面跟著別超速......
若您無意跟上車流,煩請離開內車道,別讓大家在您後方排隊,感恩~
神戶齊 wrote:
我家門口的T字路口每...(恕刪)


依據經驗,會講這種話的人.......大該都是新手!
曾經我也是新手,所以我也能體會這種感覺! 等你開車經驗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後,你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說起來就是程度的差別啦~~
就像為什麼一定要改翹管? 為什麼車子貼紙貼越多越帥? GT大尾翼越大隻越帥?車子改得越花越帥?
只能說就是程度的差別啦,,,等你到達一定的程度之後,你自然就會理解其中的奧妙了!





領航員 wrote:
1.75噸以上即是大型車了

小數點有沒有錯
我的車子還沒坐人堆雜物就快1.9噸
一樣在內側跑
yenshiang wrote:
法律有規定
後面的車如果提醒前車他要超車
前面的車要讓
而且車主不是執法者
沒權力判定違規

內側車道讓出來
很難嗎?


這位大哥...真的有這種規定嗎?
如果有的話就太好了..
我一定要將我的大燈裝上閃爍器..
一路在內側車道狂飆兼閃燈..前車遇到我就得閃..我超速被罰是我的事
我車子能開多快就開多快...除非我檔到別人.不然就一路給它內側車道一路超車飆到家..
真的可以這樣嗎?

可能你會拿以下這則法條出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但是我跟你講喔...高速公路右邊那個紅色圈圈裡面寫110的標誌就是正當理由啦...所以不要誤用那一條法條.
如果速限不是正當理由...那....大家都來團購大燈閃爍器吧~
不然的話...那我問你..我如果在內側車道開150超車..剛好被測速照到.
我能以"我正使用超車道來超車"這個理由來申訴嗎? 有這麼好康的事嗎?請你告訴我阿


個人也很討厭龜在內線的烏龜車..但是對那些把內側車道當飆車道開的人也很感冒..
但對我來說...內線開110的..並不是烏龜車
公路局應該把速限的牌子從國道右側移到左側跟超車道標誌放一起才對..

P.S 我並不會佔著內側車道..請不要戰我阿..
bruce300 wrote:
依據經驗,會講這種話...(恕刪)

老實說
我不愛開車(台北光是找車位就快罵髒話了)
我喜歡自由的感覺
就算下雨我還是愛騎機車

不過我自己騎車油門的確是一拜
我也不敢說我都很守規矩

但是
知道自己違法
就不要大聲嚷嚷
不要把違法合理化

法規不完整
請想辦法和執政機關去抗議
在此和守法的民眾抗議我覺得不妥

話說我不喜歡GT大尾翼說..
我只想買台小敞篷
悠閒的開..

不然就是買台B....
感覺起來尊貴點

如果真的要改...
我也要那些空力套件是真正經過風洞設計過的ˊˋ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bruce300 wrote:
依據經驗,會講這種話...(恕刪)


你真內行!!!人的想法是會隨的時間跟經驗累積而改變的!!!...
dasuwinner wrote:
你真內行!!!人的想...(恕刪)


恩...
可惜有些人是有人載的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b10520tw wrote:
小數點有沒有錯我的車...(恕刪)

不好意思我駕照是1982年考的

因為沒在開大型車所以沒注意到這條非常抱歉

2003年法規變更成:總重二十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公里,

一般車輛速限低於或等於90公里處,

總重二十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則不降低,

與一般車輛速限相同

這樣我算不算知錯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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